[发明专利]记录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111082.1 | 申请日: | 2008-06-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50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 发明(设计)人: | 前田昌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11B27/00 | 分类号: | G11B27/00;G11B27/034;G11B27/34;G11B27/36;G11B31/00;H04N5/7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陈立航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大***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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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设备 | ||
1.一种记录设备,其能够记录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所述记录设备包括:
存取单元,用于对记录介质进行存取,所述记录介质上记录有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和表示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是否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
通信单元,用于与外部设备进行通信,其中,所述外部设备用于复制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
指令单元,用于指示对记录在所述记录介质上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进行复制;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指令单元的指令控制所述通信单元,来将所述历史信息和由所述历史信息表示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中的未复制过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发送到所述外部设备,并控制所述存取单元,从而使得将表示所发送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记录在所述记录介质上;以及
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用于指示生成如下历史信息,所述历史信息表示所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是复制过的文件,
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在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表示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时,根据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的指示生成表示已经在所述记录介质上记录了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的历史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介质还具有记录于其上的根据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的指示生成的复制历史信息,以及
其中,在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给出另一指示时,所述控制单元删除所述复制历史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指令单元的指令进行控制,从而使得所述记录介质被识别为所述外部设备的驱动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指令单元和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集成为单个操作构件,
其中,当在将所述记录设备连接至所述外部设备的状态下操作所述单个操作构件时,所述单个操作构件用作所述指令单元,以及
其中,当在未将所述记录设备连接至所述外部设备的状态下操作所述单个操作构件时,所述单个操作构件用作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
5.一种记录设备,其能够记录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所述记录设备包括:
存取单元,用于对第一记录介质和第二记录介质进行存取,所述第一记录介质上记录有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所述第二记录介质上记录有表示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是否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
通信单元,用于与外部设备进行通信,所述外部设备用于复制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
指令单元,用于指示对记录在所述第一记录介质上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进行复制;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指令单元的指令控制所述通信单元,来将所述历史信息和由所述历史信息表示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中的未复制过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发送至所述外部设备,并控制所述存取单元,从而使得将表示所发送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记录在所述第二记录介质上;以及
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用于指示生成如下历史信息,所述历史信息表示所发送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
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的指示生成表示记录在所述第一记录介质上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记录介质还具有记录于其上的根据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的指示生成的复制历史信息,以及
其中,在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给出另一指示时,所述控制单元删除所述复制历史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指令单元的指令进行控制,从而使得将所述第一记录介质识别为所述外部设备的驱动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指令单元和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集成为单个操作构件,
其中,当在将所述记录设备连接至所述外部设备的状态下操作所述单个操作构件时,所述单个操作构件用作所述指令单元,以及
其中,当在未将所述记录设备连接至所述外部设备的状态下操作所述单个操作构件时,所述单个操作构件用作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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