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音乐演奏处理装置及音乐演奏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90701.3 | 申请日: | 2008-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765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荒井美希;宇佐聪史;境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0H1/00 | 分类号: | G10H1/00;G10H7/0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小军 |
地址: | 日本静冈***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音乐 演奏 处理 装置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基于演奏信息控制乐音生成的音乐演奏处理装置以及音乐演奏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迄今,在电子钢琴或其它电子键盘乐器中,已经提供了对音乐演奏练习有帮助的各种功能。
例如,已知一种使用音乐数据的功能,该音乐数据包括分别存储有右手部分和左手部分的两个音轨,该功能使用户能够选择每部分应由他/她自己弹奏还是由电子钢琴自动弹奏(参见“Clavinova CVP-309/307/305/303 QuickGuide”,第19-22页,雅马哈公司,[检索于2007年3月9日],网址<URL:http://www2.yamaha.co.jp/manual/pdf/emi/japan/cla/cvp309j2.PDF>)。利用该功能,用户能够选择右手部分或左手部分并练习所选择的部分。
还已知一种使用键盘的功能,该键盘通过分割点(split point)被划分为左键范围和右键范围,该功能用于自动弹奏和音以及使演奏者能够利用位于分割点右侧的高音(higher pitch)键范围中的键来弹奏希望的乐句(phrase),其中该和音的基本音调由位于分割点左侧的低音(lower pitch)键范围中的键的按压指定(参见“Clavinova CLP-240/230 Owner’s manual”,第26-27页,雅马哈公司,[检索于2007年3月9日],网址<URL:http://www2.yamaha.co.jp/manual/pdf/emi/japan/cla/clap240_ja_om.PDF>)。
还已知一种所谓的任意键功能或跟随光线功能(follow lights function),用于在其中键盘要被弹奏的时机到达时暂停音乐数据的再现,以及在任一键或指定键被弹奏时继续音乐数据的再现(参见“Clavinova CVP-305/303Owner’s manual”,第99页,雅马哈公司,[检索于2007年3月9日],网址<URL:http://www2.yamaha.co.jp/manual/pdf/emi/japan/cla/cvp305j1.PDF>)。利用这种功能,用户可通过在准确的时机(timing)重复地按压键来演奏音乐数据,并因此能够练习在适当的时机敲击键盘或敲击键盘中正确的键。在这种功能的帮助下,用户能够练习右手部分,同时使左手部分被自动地演奏;或者与之相反。当然,用户可使用这种功能来同时练习右手部分和左手部分。
本申请的申请人或受让人已提出这样一种系统,该系统使得用户可通过简单地以恒定节奏(rhythm)按压(敲击)任意键来控制所存储音乐数据的再现(参见日本特开专利公布No.2007-93820和No.2007-93821)。
在使用普通钢琴的情况下,教师必须会弹奏钢琴,以演奏用于学生练习的钢琴伴奏音。当学生在普通钢琴上分开练习左手部分或右手部分时,另一部分没有被弹奏或必须由会弹奏钢琴的教师弹奏。因此,不会弹奏钢琴的人难以为学生练习演奏二重奏中的钢琴伴奏音,而学生很难分开练习左手部分或右手部分。
根据上述的现有技术,当学生在具有自动演奏功能的电子钢琴上分开练习左手部分或右手部分时,另一部分被简单地自动再现。这样,学生必须与机械的自动再现合拍地进行练习。此外,即使学生在他/她的练习中发生中断、变慢或出错时,该自动再现仍向前进行而并不等待用户的演奏,这不利于好的练习。
跟随光线功能或任意键功能旨在自我学习之用,因此不适合教学帮助之用。除非音乐演奏准确地按预设的节拍(tempo)进行,否则不被认为是正确的音乐演奏,因此所产生的音乐演奏变得单调,从而阻碍了演奏者展现他/她的表现力。如果音乐演奏没有按正确的时机进行则暂停音乐数据的再现,这会产生演奏者难以掌握演奏音乐的节拍的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教师边授课边吟唱学生应弹奏的乐句。如果音乐数据的再现在授课中被暂停,则会产生教师难以继续在吟唱时授课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为学生练习提供更好帮助的音乐演奏处理装置以及相应的音乐演奏处理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雅马哈株式会社,未经雅马哈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90701.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高效湍流振动研磨机
- 下一篇:照片记忆键扩音电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