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温室藤本类蔬菜直播苗持续栽培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79289.5 | 申请日: | 2008-08-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18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 发明(设计)人: | 马新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新增 |
| 主分类号: | A01G31/00 | 分类号: | A01G31/00;A01G1/00;A01G1/06 |
| 代理公司: |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永红 |
| 地址: | 064300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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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温室 蔬菜 直播 持续 栽培 方法 | ||
1.一种温室藤本类蔬菜直播苗持续栽培方法,该方法是采用直接在生产栽培地播种,培育壮苗,与同类藤本蔬菜的新梢,进行嫁接异位栽培,启用新根,重新恢复其生长状态,该方法是在温室内以“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基质”为栽培基础进行的,其特征在于,该栽培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栽培条件:
①温室条件:温室内温度控制在13-30℃、湿度60-85%、光照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
②藤蔓条件:当藤本类蔬菜的老藤蔓的长度达到10米以上时,运输养分能力和结果能力下降,新梢生长势头放慢,藤蔓和根部木栓化,藤蔓无病虫伤害;
③原栽培藤蔓类蔬菜的株、行间距不少于35×60cm,每亩株数控制在3000株以内,宽窄行进行栽培;
b、栽培方法:
①直播条件:在直播期前,对老蔓进行两次落蔓,第一次落蔓是为其附近栽培直播育苗提供环境,并在株间直接播种育苗作砧木,其育苗的株距保持在35cm内;待直播苗出土后,其苗径达到1-1.5cm或其直径不低于藤蔓新梢直径的三分之二时进行第二次落蔓,此次落蔓后进行嫁接换根;
②换根方法:选留藤蔓新梢30-50cm,在两节之间的位置,用刀片由下向上斜切,其长度在1.5-2.5cm之间,其深度不超过直径的二分之一;直播苗的截面直径不低于新梢直径的三分之二,保留第二节叶片,取第二节以上中间部分,用刀片削其两侧成楔形,其长度与新梢切口深度一致,将二者对接后用嫁接固定器件将其固定;
c、后期管理:待藤蔓伤口愈合30-50天后,揭开绑缚,视其愈合程度,从嫁接伤口下2-3cm处剪断老蔓,并连老根一同拔起,移出温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温室藤本类蔬菜直播苗持续栽培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换根后其长势再次减弱、持续结果能力再次下降时,对其再次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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