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和人造板用胶粘剂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71377.0 | 申请日: | 2008-07-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077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15 |
| 发明(设计)人: | 朱卫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智贤;朱卫康 |
| 主分类号: | C09J11/04 | 分类号: | C09J11/04;C09J11/08;C09J161/24;C09J161/06;C09J161/28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雁翔 |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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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造板 胶粘剂 添加剂 | ||
1.一种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包括重量百分比为30%~50%的活性白土,4%~10%的纤维素和20%~40%的麸皮。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重量比为10%~20%的轻质碳酸钙和/或8%~15%的飞罗面。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其特征在于:优选由重量百分比为40%的活性白土,5%的纤维素、30%的麸皮、15%的轻质碳酸钙和10%的飞罗面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为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或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优选为羧甲基纤维素或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6.一种人造板用胶粘剂,由重量百分比为70%~80%的树脂基胶粘剂和20%~30%的权利要求1、2、3、4或5任一项中获得的人造板用胶粘剂的添加剂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基胶粘剂为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中的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人造板用胶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基胶粘剂优选为脲醛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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