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犬科毛皮动物的饲养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64774.5 | 申请日: | 2008-06-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6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 发明(设计)人: | 李长胜;孙海霞;刘春龙;徐桂琴;李文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A01K67/02 | 分类号: | A01K67/02 |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单军 |
| 地址: | 150081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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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毛皮 动物 饲养 方法 | ||
1.一种犬科毛皮动物的饲养方法,其特征在于犬科毛皮动物的饲养方法分为非繁殖期驯化、繁殖期驯化和幼仔期驯化三个阶段;
在非繁殖期驯化阶段每天在饲喂期间播放音乐45~60分钟,每天上午9~10点间引诱戏耍30~45分钟,每天下午3:30~4:30间抚摩接触30~45分钟,并进行逆境干扰;
在繁殖期驯化阶段每天在饲喂期间播放轻音乐45~60分钟,每天上午9~10点间引诱戏耍30~45分钟,并尽量保持安静;
在幼仔期驯化阶段每天在饲喂期间播放音乐45~60分钟,每天上午9~10点间引诱戏耍30~45分钟,每天下午3:30~4:30间抚摩接触30~45分钟,并进行逆境干扰;
其中,繁殖期驯化阶段为配种期前一个月至产仔哺乳期二个月,幼仔期驯化阶段为幼兽断奶至4月龄;非繁殖期驯化和幼仔期驯化阶段都播放轻音乐;在非繁殖期驯化阶段每次用50~100克新鲜胡萝卜或50~100克小鱼引诱戏耍,在繁殖期驯化阶段每次用50~100克新鲜羊肝或50~100克小鱼引诱戏耍,在幼仔期驯化阶段每次用50~100克新鲜羊肝或50~100克小鱼引诱戏耍;抚摩接触是用挠痒耙在笼外进行挠痒抚摩;逆境干扰是饲养人员服装频繁变化,在饲养场地内行走、说话、动作无限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犬科毛皮动物的饲养方法,其特征在于非繁殖期驯化、繁殖期驯化和幼仔期驯化三个阶段每天都饲喂三次,饲喂时间均为7~8点、11:30~12:30和17: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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