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注射工艺的双密度皮鞋快速硫化橡胶胶料及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4728.7 | 申请日: | 2008-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52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胡绪义;张国鑫;焦占磊;曹建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11/00 | 分类号: | C08L11/00;C08K5/40;C08J9/00;B29C45/00;B29D31/50;C08L7/00;C08L9/00;C08K3/04;C08K5/3447;C08K5/1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米文智 |
地址: | 050081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 注射 工艺 密度 皮鞋 快速 硫化橡胶 胶料 生产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适用注射工艺的双密度皮鞋快速硫化橡胶胶料及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现用皮鞋模压使用的胶料,主要用于生产单色单密度胶底皮鞋生产;用于注射工艺生产双密度和双色模压皮鞋生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配方限制,不能兼顾快速硫化速度和较好的胶料性能;2)无法实现双密度胶底的皮鞋生产,只能生产单密度胶底皮鞋生产。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适用于注射和模压工艺的双密度双色皮鞋快速硫化橡胶胶料及生产方法。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适用注射工艺的双密度皮鞋快速硫化橡胶胶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下述重量的致密胶料和发泡胶料组成[phr:以橡胶为100份,其他材料与它的重量比]:
[1]致密胶料:天然橡胶:20~30phr,顺丁橡胶:20~30phr,氯丁橡胶:60~40phr;硫化剂:0.5~0.8phr,氧化锌:4~6phr,硬脂酸:2phr,氧化镁:2~4phr,中速促进剂:1~2phr,超速促进剂:0.3~1phr;炭黑:40~50phr;软化剂:10~20phr;防老剂:2~4phr;阻燃剂:10~20phr;
所述硫化剂为硫磺;所述中速促进剂为N-环己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或二硫化二苯并噻唑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超速促进剂为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或1,2-亚乙基硫脲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软化剂为烷烃或润滑油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防老剂为2-硫醇基苯并咪唑或N-异丙基-N’-苯基对苯二胺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阻燃剂为氧化锑或溴系阻燃剂或磷系阻燃剂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
[2]发泡胶料:天然橡胶:40~60phr,氯丁橡胶:60~40phr;硫化剂:1~2phr,氧化锌:4~6phr,硬脂酸:2phr,氧化镁:2~4phr,中速促进剂:2~4phr,超速促进剂:2~3phr;炭黑:20~35phr;软化剂:15~25phr;防老剂:2~4phr;阻燃剂:10~20phr;发泡剂:0.5~2phr;
所述硫化剂为硫磺;所述中速促进剂为N-环己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或二硫化二苯并噻唑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超速促进剂为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或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软化剂为烷烃或润滑油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防老剂为2-硫醇基苯并咪唑或N-异丙基-N’-苯基对苯二胺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阻燃剂为氧化锑或溴系阻燃剂或磷系阻燃剂中的其中一种或其组合;所述发泡剂为亚硝基化合物或磺酰肼类化合物中的其中一种活其组合。
适用注射工艺的双密度皮鞋快速硫化橡胶胶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致密胶料的生产方法和发泡胶料的生产方法,分别如下:
A、致密胶料的生产方法如下:
1)天然橡胶塑炼;
2)塑炼后的天然橡胶与顺丁橡胶和氯丁橡胶共混;
3)三种胶料加入氧化锌、硬脂酸、氧化镁、中速促进剂、阻燃剂、炭黑、软化剂、防老剂进行一段混炼;
4)一段混炼胶加入硫化剂、超速促进剂进行二段混炼即得致密胶料;
B、发泡胶料的生产方法如下:
1)天然橡胶塑炼;
2)塑炼后的天然橡胶与氯丁橡胶共混;
3)二种胶料加入氧化锌、硬脂酸、氧化镁、中速促进剂、阻燃剂、炭黑、软化剂、防老剂、发泡剂进行一段混炼;
4)一段混炼胶加入硫化剂、超速促进剂进行二段混炼即得发泡胶料。
本发明取得的技术进步是:
使用双密度双色模压皮鞋快速硫化胶料配方及其生产方法生产的胶料用于皮鞋生产,实现了快速硫化生产,保证了皮鞋的各项物理性能和耐油、阻燃的功能性。上述胶料在双色双密度注胶生产设备生产,循环时间可以达到28秒;上述胶料在模压设备生产,两次硫化时间可以达到13分钟/轮。上述配方生产的胶料可以达到以下主要物理性能:
上述配方胶料生产的模压皮鞋可以达到以下物理性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未经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5472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