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1703.1 | 申请日: | 200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00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章培标;白云森;陈学思;王宇;王宗良;王东生;孙红辉;崔毅;崔立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A61B17/70;A61L27/58 |
代理公司: | 长春科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马守忠 |
地址: | 130022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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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吸收 椎体间植骨 融合 | ||
1、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其构成有圆台(1),圆台(1)的外表面有螺纹(2),圆台(1)自底面(8)至里面的中央部分有一个未通透的中空的柱体(3),所述的柱体(3)为圆柱或棱柱;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圆柱,则圆台(1)的底面(8)有十字凹槽(6);所述的中空的棱柱(3)的横截面为三角形或多边形,以便与不同形状的改锥配套操作;圆台型(1)的外壁面上有多个与中空的柱体(3)贯通的孔(4);圆台(1)的上表面(5)边缘有圆滑的倒角(7);
所述的融合器使用生物降解的高分子材料制作而成;所述的生物降解的高分子材料为聚乳酸、聚羟基乙酸或者两者的共聚物聚丙交酯-乙交酯,或者,为上述聚合物与未接枝羟基磷灰石纳米晶体粒子或羟基磷灰石修饰的聚乳酸表面接枝纳米晶体粒子混合制备的复合材料;
所述的共聚物聚丙交酯-乙交酯中丙交酯:乙交酯质量比为5~9:1~5;
所述的未接枝羟基磷灰石纳米晶体粒子或羟基磷灰石修饰的聚乳酸表面接枝纳米晶体粒子的尺寸为长100-200nm,宽20-30nm,未接枝羟基磷灰石纳米晶体粒子或羟基磷灰石修饰的聚乳酸表面接枝纳米晶体粒子在复合材料中的质量百分比为5%—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圆台(1)的上面直径范围为7.95~10mm,圆台的下面直径范围为10~12mm,圆台的高度在8.15~10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圆柱,圆柱的高度为6.1~8mm,直径为4~5.58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棱柱,棱柱的高度在6.1~8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棱柱,棱柱截面为正三角形,正三角形边长为5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棱柱,所述的棱柱截面为正方形,正方形形边长为4.5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空的柱体(3)为棱柱,所述的棱柱截面为正六边形,正六边形边长为3m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圆台型(1)的外壁面上有多个与中空的柱体(3)贯通的孔(4)的直径为1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圆台型(1)的外壁面上有多个与中空的柱体(3)贯通的孔(4)的数量为12~20个。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圆台型(1)的上表面(5)边缘有圆滑的倒角(7),倒角斜边长为1.5mm。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吸收椎体间植骨融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圆台(1)的外表面的螺纹的螺距为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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