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固定条式地面媒体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47732.0 | 申请日: | 2008-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223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程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程海军 |
主分类号: | G09F19/22 | 分类号: | G09F19/22;G09F2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322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磨山村***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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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地面 媒体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地面广告,特别是一种在地面上刊登广告的固定条式地面 媒体。
背景技术
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的广告媒体有电视、电影、网络、空中、墙面等。 尚未有一种系统、技术成熟、使用方便、可重复使用的地面广告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把地面开发成广告系统的固定条式地面 媒体。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方案:一种包边式地面媒体,其 特征是:在明板的四周设置固定条,固定条紧贴透明板,底板与固定条围 成的固定框密透合;广告载体置入井字型横梁围成的方格内。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能够将很多闲置的地面利用起来,创造经济利 益;具有信息量大,受众广泛,实用性强,防水、防潮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基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底版结构示意图;
图4为A-A的剖面3。
图中,1为透明板,2为固定条围成的固定框,3为媒体仓,4为底版, 5为井字型横梁,6为广告载体,7为基框,8为凹槽,9为托板。
图1中,固定条围成的固定框2紧贴透明板1的四周,媒体仓3置于 固定框内,底板与固定条围成的固定框密合成一体;广告载体置入井字型 横梁围成的方格内。媒体仓3置于固定框内,底板与固定条围成的固定框 密合成一体,构成广告媒体。
图2中,广告载体置入带有基框7的井字型横梁围成的方格内;底板 11的四周有凸出包框10,构成基框7。
图3中,底板4上可以设置凹槽8,可以在凹槽内置入声光电路。
图4中,基框凸出包框的四周可以设置托板9。
媒体仓可以去掉,所说媒体仓就是容纳和存放广告的地方;透明板、 底板与固定条围成的固定框密合成一体,透明板与底板之间可以设置一个 容纳、存放广告的空腔。
所说的地面,是指户外休闲场所、商业街地面、商业营业场所等。
所说的媒体仓是容纳、存放广告的地方,可以把图片、播放器等放入 媒体仓内,使广告载体以图片的、文字的、图象的、声音的、视频的以及 动画的等多种形式展现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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