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康普立停的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7243.7 | 申请日: | 2008-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7932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国;沈卫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09 | 分类号: | A61K31/09;A61K31/661;A61P3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文青 |
地址: | 322000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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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康普立停 用途 | ||
1.一种如式I或式II的化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被用作或用于制备破坏肿瘤血管的药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被用作或用于制备破坏肿瘤血管的内皮细胞的药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肿瘤是依赖血管提供氧气和养分的肿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肿瘤包括肝癌、胃癌、黑色素瘤、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结肠癌、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神经胶质瘤、前列腺癌、淋巴瘤、和骨肉瘤;优选胃癌、淋巴瘤、或骨肉瘤。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含有:
(a)20-250重量份如式I或式II的化合物;和
(b)10-1000重量份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其中(a)+(b)的重量占药物总重量的50-100w/w%。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含有:
(a)30-200重量份如式I或式II的化合物;和
(b)20-900重量份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选自以下剂型:冻干粉剂、粒剂、粉剂、片剂、胶囊、糖浆、栓剂、注射剂、乳剂、酊剂、或悬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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