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分辨率光学显微镜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0623.8 | 申请日: | 2008-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26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邹致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邹致君 |
主分类号: | G02B21/08 | 分类号: | G02B21/08;G02B21/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1100湖南省湘潭市解放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分辨率 光学 显微镜 | ||
在光学显微镜的研发过程中,德国光学家阿贝作出过突出贡献,他用光的波 动理论证明了形成一个图象的最高分辨率为:K入/A。式中K是0.6~0.8之间的 常数,A是物镜的数值孔径,入是照明光的波长,从上式可知,要提高分辨率只 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提高数值孔径A,但A的提高是很有限的:另一条是减小 照明光波长,然而比可见光波长更短的紫外线是不能被人眼观察到的。所以阿贝 当时懊丧地写道:“希望靠人们的智慧找到克服这一限制的方法和手段,只不过 是一种可怜的自我安慰罢了!”。
本发明人将光理解为“光量子”,代入阿贝公式, 则有:式中C为真空中的光速,故K·C仍为常数;A=n·sin u,U为 物方孔径角,U越大,物镜聚集的光量子越多;是光的频率,即单位时间内发 射的光量子数,越大,射向物镜的光量子越多。从上述分析可知,物镜的分辨 率实质上是与物镜聚集的光量子有关,如提高射向物镜的光量子密度(即宏观上 的光亮度),则物镜聚集的光量子数就越多,因而分辨率越高。
至今光学显微镜的光学放大系统,仍是三百多年前显微镜发明时的物镜加目 镜的二级放大系统。因此光学显微镜的放大率只能达到两千倍左右。如果在物镜 与目镜之间,增设一级或两级中间镜,就可象“电子”显微镜一样将分辨率提高 至几十埃甚至几埃。
而要用眼睛直接观察的光学显微镜,要有一个合适的图象亮度,过大过小都 影响观察。从放大率关系可知,图象亮度与放大率的平方成反比,如放大率提高 10倍,图象亮度就降低102倍,因此在提高放大率的同时,必须按上述比例提高 光源亮度。而现代照明(激光)技术,已能提供亮度(光量子密度)极大(如激 光可达109瓦/厘米2的光束。)且可任意调节的各种光源。
在放大率提高的同时,图象的放大率色差也会相应增大,但现代的各种消色 差透镜,已能解决这一问题。
本发明就是根据本发明人的上述新“光量子”理论而提出来的。本发明的实 质就是通过增设中间镜,提高总放大率;并按图象亮度与放大率平方成反比的比 例提高光源亮度。从而提高显微镜的分辨率。
本发明采用高亮度氙灯和激光作为照明光源。当光源亮度增强后,对某些试 样(如生物样品)会因热效应而引起损伤,本发明采用装有冷反光镜的氙灯,将 具有热效应的红外光滤去而只保留可见光;当放大倍数为几万倍至几十万倍时, 则采用只发射波长为0.5309微米的氪离子激光器所发射的热效应极小而光见度 最大(接近于1)的绿光。
本发明的观察手段,除眼睛直接观察外,还可用摄象法获取照片,再用眼睛 观察所摄得的照片。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需用摄象法:其一是在提高放大率时,因 某些因素不能按相应比例提高光源亮度,由于图象亮度过低而不能直接被眼睛观 察时,需用摄象法;其二是放大倍数很高,相应的光源亮度极亮,若照射时间过 长,会损伤甚至烧坏某些试样时,就采用摄象法以极短时间摄下试样图象。
这同透射“电子”显微镜和扫描隧道“电子”显微镜的观察本质相同,而所 得照片质量会大大优于透射电镜和扫描电镜。这是因为光源比“电子”源稳定; 光学透镜不随时间而变,而电磁透镜时时在变。
本发明的光学简图见说明书附图。
1——光源,2、3——聚光镜,4——物镜,5、6——中间镜,7——目镜。
本发明的聚光镜(2)为短焦距透镜、(3)为长焦距透镜,物镜(4),中间 镜(5)、(6),目镜(7),均可任意撤、换、调,并采用横插式调换方式,且可 在筒内纵向移动,根据镜检需求,中间镜可用一级或二级,从而可调节出总放大 率不同的观察系统。
从本发明的光路图可知:
如采用三级放大,并选用放大率为40的物镜和中间镜及放大率为10的目镜, 则其总放大率为:
40×40×10=16000倍,因人眼的最小分辨距离为106埃,故上述三级放大模 式的分辨率可达:
106埃÷1.6×104=60埃。
如采用四级放大,并选用放大率为40的物镜和中间镜及放大率为10的目镜, 则其总放大率为:
40×40×40×10=640000倍,故上述四级放大模式的分辨率可达:
106÷6.4×105=1.6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邹致君,未经邹致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30623.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定影装置
- 下一篇:滴定装置的进样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