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29034.8 | 申请日: | 2008-06-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0689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 发明(设计)人: | 黄万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84;A61Q19/02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科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尹文涛 |
| 地址: | 5284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皮肤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
背景技术
随着美白化妆品铺天盖地的宣传,美白化妆品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传统的美白产品,往往是采用过氧化氢、氯化铵基汞以及各种酚类衍生物,这些化合物能使黑色素组织迅速瓦解,达到快速美白的功效。但因其对皮肤的腐蚀性、细胞毒性和过敏性,使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均以禁用。现有的美白产品主要采用抑制黑色素的合成来达到美白效果。但是一方面,传统的美白产品活性成分的渗透率低,许多消费者抱怨美白产品的功效不够显著,为此,配方开发工程师不得不添加大量的美白剂来增加其效果。另一方面,大量美白剂的添加由此产生了许多的安全隐患。现在美白产品中普遍使用的原料主要有熊果苷、曲酸、维生素C等以及它们的衍生物。有研究表明曲酸的长期应用会引起接触性皮炎和红斑反应,还有学者指出它会诱发妇女乳腺癌,曾经在日本和台湾引起了极大的关注。熊果苷是通过释放氢醌来达到美白的效果,而后者由于其很大的细胞毒性已经被禁止应用于化妆品中。
另外,一些化合物在化妆品配方中容易引起质量问题,熊果苷在配方中容易引起产品变色,曲酸与许多的金属离子螯合,特别是铁离子产生着色的复合物,它与空气接触缓慢氧化,在高温下还能加速。维生素C及其衍生物都存在或者容易氧化或吸收困难等缺点。
正因为以上的原因,所以开发出一些既具有很好的安全性、质量稳定有能达到消费者期望的美白功效的产品成为了化妆品界有待解决的课题。
在正常状态下,人类皮肤的颜色取决于黑色素的含量以及分布,所以美白机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抑制黑色素的形成。我们通常说的黑色素,其实包括三种类型:DHI黑色素、DHICA黑色素、PHEO黑色素。DHI黑色素、DHICA黑色素合称优黑素(Eumelanin),也有人称为真黑素。PHEO黑色素称脱黑色素(Pheomelanin),也有人称为褐黑素。
DHI黑色素是三种色素里颜色最深的一种,黑色到暗棕色,分子量大,不溶于酸碱。这种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黑色素,由酪氨酸酶催化氧化而来。DHICA黑色素,颜色比DHI黑色素稍浅,棕色,分子量也比DHI黑色素小,微溶于酸碱。PHEO黑色素:颜色最浅,为黄色到红棕色,相对分子量也最低容于碱。黑色素形成的生理过程基本概括为:黑色素细胞产生黑色素;黑色素颗粒通过黑色素细胞树枝状突起向角朊细胞转移;转移角朊细胞的黑色素颗粒随表皮细胞上行至角质层,并随着角质层脱落而排泄。黑色素的形成过程很复杂,现有最新的研究表明黑色素的形成过程中,α-促黑细胞激素、酪氨酸酶、多巴互变酶(TRP-2)、DHICA氧化酶(TRP-1)这几种物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化妆品市场上的美白剂,几乎都以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为主,这种单一的抑制机理再加上活性物的渗透性不理想,使得这些美白产品的效果较差,而且这些大量的美白剂残留在皮肤上又会引起很到的刺激性和过敏性。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安全隐患。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种美白剂能达到同时抑制α-促黑细胞激素、酪氨酸酶、多巴互变酶、DHICA氧化酶的目的。所以现有的美白产品需要进一步完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用于美白化妆品,具有同时抑制α-促黑细胞激素、酪氨酸酶、多巴互变酶和DHICA氧化酶产生,从而减少黑色素生成的组合物。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的方案:
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按重量份该组合物包括以下组分:
十一碳烯酰苯基丙氨酸 10-30
光甘草定 1-10
二元醇 20-80
如上所述的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其中按重量份该组合物包括以下组分:
十一碳烯酰苯基丙氨酸 20-30
光甘草定 2-4
二元醇 40-60
如上所述的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的二元醇选自1,3-丁二醇、丙二醇、聚乙二醇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物。
如上所述的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的二元醇为丙二醇。
如上所述的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的二元醇为1,3-丁二醇和丙二醇的混合物。
如上所述的一种皮肤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的二元醇为1,3-丁二醇、丙二醇和聚乙二醇的混合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未经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29034.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