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9994.6 | 申请日: | 2008-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460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冯士祥;冯志刚;付志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士祥 |
主分类号: | B27B25/02 | 分类号: | B27B25/02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蒋光恩 |
地址: | 241000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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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锯木 连续 机构 | ||
1、一种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包括机架(1)、送料机构支承梁(2)、驱动机构(3)、木材夹紧送料装置(5),通过所述的木材夹紧送料装置(5)压紧被加工木材(4)并使其在水平方向上实现纵向送料进给,进行锯切加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材夹紧送料装置(5)中,其送料的结构为滚轮,滚轮支承在送料机构支承梁(2)上,所述的被加工木材(4)置于滚轮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滚轮为沿送料机构支承梁(2)的纵向既被加工木材(4)的送料方向多组分布,各组滚轮结构相同,每组均为一对同轴连接的、其锥度小端相对的锥形滚轮(6),其锥形滚轮(6)的轴线水平分布,且与被加工木材(4)的送料方向垂直,所述的被加工木材(4)在两个锥形滚轮(6)的锥面形成的“V”形中,由旋转的锥形滚轮(6)驱动。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木材夹紧送料装置(5)中,对被加工木材(4)的夹紧结构为压紧滚轮(7),所述的压紧滚轮(7)设在被加工木材(4)的上方对其加压,所述的压紧滚轮(7)支承在压紧滚轮支架(8)中,所述的压紧滚轮支架(8)固定在送料机构支承梁(2)上,其轴线与被加工木材(4)送料的进给方向垂直。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紧滚轮支架(8)上设压紧滚轮(7)的位置调节结构,调节所述的压紧滚轮(7)在压紧方向上的位置及压紧力的大小。
5、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紧滚轮(7)与压紧滚轮支架(8)之间设有弹性压紧结构,使压紧滚轮(7)在弹性力的作用下,压在被加工木材(4)上。
6、按照权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锥形滚轮(6)的驱动机构为链轮传动机构(9),即在锥形滚轮(6)的轴的端部设有链轮(10),通过链条(11)驱动。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链轮传动机构(9)为分段的传动,即每两个链轮(10)上设一个链条(11),在中间的锥形滚轮(6)的轴上,同轴地设有两个链轮(10)。
8、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链轮传动机构(9)分布在所述的锥形滚轮(6)的轴的两端,且结构相同,对称分布,实现锥形滚轮(6)员的两端同步驱动。
9、按照权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锥形滚轮(6)的圆锥面上设有齿形(12),所述的齿形(12)的齿向沿圆锥面的母线分布,所述的齿形(12)为锯齿形,锯齿形的直边朝向送料的进给方向。
10、按照权利要求3或4或5所述的锯木机连续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紧滚轮(7)的母线为曲线,其形状使所述的压紧滚轮(7)的两端的直径大于中间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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