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海工耐久水泥混凝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4100.4 | 申请日: | 2008-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496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23 |
发明(设计)人: | 闫宁;田军祯;范效滨;王书明;孙建全;单学民;孙琪瑜;牛东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0 | 分类号: | C04B28/00;C04B24/34;C04B18/12;C04B18/08;C04B111/24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021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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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耐久 水泥 混凝土 | ||
1.一种海工水泥混凝土,由水与胶凝材料、骨料、减水剂、外加剂拌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剂包括松香或石蜡的一种以上,以及阻锈剂和松香热聚物,其中松香、石蜡或其混合物的掺量以所述胶凝材料的总重量计为2~8%,阻锈剂为1~5%,松香热聚物为0.01-0.04%;
所述胶凝材料由水泥和掺合料组成,其中掺合料包括矿粉和粉煤灰,水泥的掺量以所述胶凝材料的总重量计为25~35%,矿粉为45~55%,粉煤灰为15~20%;
所述减水剂掺量与胶凝材料的总重量计为0.80~0.99%;
骨料的掺量以胶凝材料的总重量计为74~76.4%;
水的掺量与胶凝材料的总重量比例为0.30~0.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工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松香、石蜡或其混合物的掺量以所述胶凝材料的总重量计为4~6%。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工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料由细骨料和粗骨料组成,骨料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8.0%,含泥量不大于0.5%,泥块含量不大于0.25%,压碎值不大于1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海工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细骨料采用河砂,细度模数为2.6~2.9,含泥量不大于2.0%,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工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矿粉烧失量不大于3%,比面积为350-440m2/kg,流动度比不小于95%;粉煤灰烧失量不大于5%,需水量比不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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