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53204.X | 申请日: | 2007-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54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迈克尔·阿尔特曼·林克;彼得·希尔格拉夫;安德烈亚斯·沃尔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劳迪亚斯·彼得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53/22 | 分类号: | B65G53/22;B65G53/18;B65G53/16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雷绍宁;王玮 |
地址: | 德国布克***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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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流化 物料 分配 装置 | ||
1.一种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将一种可流化物料从一个初始容器(1)传送至多个目标容器(21、22、23、24),包括一根输送管道(3),所述输送管道具有一个进料口(12)与多个出料口(41、42、43、44),所述分配装置还带有设置在所述输送管道(3)中的流化气流用流通面(51、52、53、54、55),所述流通面置于物料之下,其特征在于,流通面没有在输送管道的整个长度上延伸,出料口设置在输送管道不具有流通面的一段管段中,设置有一种用于生产能够沿输送管道(3)的输送方向流动的动力气流的动力气体供给装置(8),按照如下方式确定通过动力气体供给装置(8)供给的动力气流量,即,流经输送管道的动力气流具有一个0.5米/秒至1.5米/秒之间的速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流化气流与动力气流要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即,能够从传输管道(3)中传送出物料残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出料口(41、42、43、44)设置在输送管道(3)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出料口(41、42、43、44)的横截面积小于输送管道(3)横截面积的量不超过2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出料口(41、42、43、44)的横截面积小于输送管道(3)横截面积的量不超过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出料口(41、42、43、44)的横截面积小于输送管道(3)横截面积的量不超过5%。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输送管道(3)具有一段在输送方向上上升的管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目标容器(21、22、23、24),并且在输送管道(3)的输送方向上,一个第二目标容器设置在一个第一目标容器之后,并且第二目标容器要比第一目标容器设置的更高一些。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目标容器(21、22、23、24)与输送管道(3)成密封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一个初始容器(1),并且初始容器(1)设置在进料口(12)之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进料口(12)能够让来自初始容器(1)的物料自由通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进料口(12)之前,物料是以如下形式放置的,即,物料会密封住进料口(12)。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初始容器(1)与进料口(12)之间设置有一根连接管道(11)。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管(11)的长度在0.8米至3米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管(11)的长度在1.3米至2米之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流通面(51、52、53、54、55)是平整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按照如下方式确定通过动力气流供给装置(8)供给的动力气流量,即,流经输送管道的动力气流具有一个0.7米/秒至1.0米/秒的速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单位面积流通面的流化气流量位于0.8 m3 /(m2·min) 至1.8 m3 /(m2·min)之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可流化物料用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单位面积流通面的流化气流量位于1.3 m3 /(m2·min)至1.6 m3 /(m2·min)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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