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以及显示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27039.0 | 申请日: | 2007-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10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 发明(设计)人: | 吉田竜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N7/173 | 分类号: | H04N7/173;H04N5/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吕晓章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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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以及 显示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显示装置以及显示系统,更详细地说,涉及可通过HDMI(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等的数字接口与DVD录像装置等的输出装置(外部设备)连接的显示装置以及包括了该装置的显示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用于传输视频/音频等的数字接口,正在普及HDMI。HDMI是在作为PC和显示器的连接标准规格的DVI中除了音频传输功能或著作权保护功能之外,还面向AV设备而配置的。
以往,在设备之间的连接中使用了用于视频、音频、控制的各个信号的多条电缆,但在HDMI中只要1条电缆即可,且控制信号与双向传输对应,因此例如通过从监视器将控制信号中继到由HDMI连接的STB(Set Top Box;机顶盒)或DVD播放器等输出装置,还能够用一个遥控器操作家庭影院(hometheater)等AV系统整体。
有关HDMI的标准,由标准化组织的HDMI Licensing,通过LLC于2002年12月制定了基本标准(HDMI标准Ver1.0),并于2005年12月追加了CEC(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的规定作为用于进行AV设备之间的控制的控制协议(HDMI标准Ver1.2a,参照非专利文献1)。之后,进行了几次修改,但在以下对于有关CEC的记载,以HDMI标准Ver1.2a以后的标准作为基准,只要没有特别声明,则称为HDMI标准。
另外,有关CEC的用语被定义为HDMI标准的“2.2 Glossary of Terms”、“CEC 2.2 Glossary of Terms”的其他,具有HDMI输入端子的设备被定义为宿(Sink)设备,具有HDMI输出端子并输出AV流的设备被定义为源(Source)设备,具有HDMI输入端子和输出端子并进行AV流的输入输出的设备被定义为转发(Repeater)设备。
在HDMI标准中定义了使用了CEC的设备间控制。根据该CEC,可基于分配给在HDMI网络上存在的各个设备的固有的物理地址和逻辑地址,进行各种各样的控制。例如,当用户通过电视机收看数字广播时,若再现由HDMI连接的DVD播放器,则电视机自动地切换到DVD播放器所连接的输入。此外,可以通过电视机的遥控器操作由该DVD播放器显示的菜单操作或电源的开/关等。
此外,由于在HDMI标准中规定为即使连接了包含电视机在内的最多10台的设备也动作,因此能够在1台电视机上连接最多9台的外部设备。若连接到电视机的外部设备为1台,则通过遥控器正在控制哪个设备是明确的,但在连接了多台外部设备时,存在以下问题,即从电视机使用电视机的遥控器,难以知道正在操作哪个设备。
因此,在如上所述那样从电视机使用电视机的遥控器进行外部设备的操作时,考虑通过选择由电视机当前显示着视频的设备作为该操作对象的设备,从而从多个设备中限定操作对象设备。在HDMI标准中,作为这样的用于明确表示由电视机显示着视频的设备的CEC消息,规定了<Active Source>。根据该规定,例如当用户操作HDMI标准对应的DVD播放器的再现按钮时,若DVD播放器为DVD播放器本身能够输出稳定的视频信号的状态(即,有效(Active)状态),则输出AV流,同时广播(broadcast)表示是有效设备的<Active Source>。这里,“广播”是指,不是对特定的设备而是以全体设备作为发送目的地对象的信号的一同发送。被广播了<Active Source>的电视机或其他设备为了再现从DVD播放器输出的AV流进行路径的切换。这样规定了在外部设备中由TV上正在显示视频的设备对网络内的其他设备广播<Active Source>。另外,<Active Source>是以HDMI标准定义的CEC消息之一。
非专利文献1: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Version1.2a Supplement 1 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CEC),December 14 2005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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