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和照明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19700.3 | 申请日: | 2007-05-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926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 发明(设计)人: | 杰拉尔德·H.·尼格利;安东尼·保罗·范德温;托马斯·G.·科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科锐LED照明科技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9/00 | 分类号: | F21V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伟刚 |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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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方法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固态发光体,所述照明装置在用第一瓦特数供电时发出光效至少为每瓦特电60流明的输出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的亮度至少为300流明。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的亮度至少为500流明。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感知为白色。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感知为非白色。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的CRI Ra至少为9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在用所述第一瓦特数供电时发出光效至少为每瓦特电70流明的输出光。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的亮度至少为300流明。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在用所述第一瓦特数供电发出光效至少为每瓦特电80流明的输出光。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光的亮度至少为300流明。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态发光体是第一发光二极管。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包括所述第一发光二极管。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多个发光物质。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各个所述发光物质设在至少一个所述发光二极管内约750μm处。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电源线,至少第一组所述发光二极管直接或可切换地电连接至所述电源线,所述第一组发光二极管和所述电源线上任何其他元件的压降位于是标准电源插座电压的1.3至1.5倍之间。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电源插座电压是110VAC。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发光二极管和所述电源线上任何其他元件上的压降位于所述标准电源插座电压的1.410至1.420倍之间。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发光二极管中的所述发光二极管设置成沿所述电源线串联。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发光二极管包括多个所述发光二极管。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发光物质。
2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照明装置由所述第一瓦特数供电,由可发出主波长处于600nm至700nm范围之外的光的所述至少一个固态发光体发出的、离开所述照明装置的所有光的混合光将会具有x,y颜色坐标,所述颜色坐标定义了1931CIE色度图上由第一线段、第二线段、第三线段、第四线段和第五线段围成的区域内的点,所述第一线段将第一点连接至第二点,所述第二线段将第二点连接至第三点,所述第三线段将第三点连接至第四点,所述第四线段连接将第四点连接至第五点,且所述第五线段将第五点连接至第一点,所述第一点的x,y坐标为0.32,0.40,所述第二点的x,y坐标为0.36,0.48,所述第三点的x,y坐标为0.43,0.45,第四点的x,y坐标为0.42,0.42,且第五点的x,y坐标为0.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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