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17099.4 | 申请日: | 2007-04-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43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 发明(设计)人: | 御园健司;宫崎伸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
具有一对基板和设置在所述一对基板之间的液晶层的液晶显示面板;和
向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射出光的照明元件,
是能够进行使用来自所述照明元件的光的透射模式的显示和使用来自观察者一侧的光的反射模式的显示的透射反射两用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比所述液晶层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光扩散元件和相对于所述液晶层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光扩散元件,
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的雾值比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的雾值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面板还包括比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偏光元件和相对于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偏光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的雾值在83%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的雾值在70%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设定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的雾值和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的雾值,使得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与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重叠后的雾值成为85%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是比所述液晶层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基板和相对于所述液晶层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基板,
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配置在比所述第一基板更靠近观察者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是比所述液晶层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基板和相对于所述液晶层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基板,
所述第一光扩散元件配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液晶层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是比所述液晶层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基板和相对于所述液晶层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基板,
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相对于所述第二基板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是比所述液晶层更靠近观察者一侧配置的第一基板和相对于所述液晶层配置在与观察者相反一侧的第二基板,
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配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液晶层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面板还包括配置在所述液晶层与所述第二光扩散元件之间的光反射层。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元件具有相对于显示面法线方向成30°以上角的方向的亮度为显示面法线方向的亮度的13%以下的配光分布。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元件具有相对于显示面法线方向成30°以上角的方向的亮度为显示面法线方向的亮度的3%以下的配光分布。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元件包括光源和对从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的指向性进行控制的指向性控制元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1709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轮胎检漏提示电路
- 下一篇:两线制多探头可连续耐高温射频导纳控制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