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等离子体显示板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01391.7 | 申请日: | 2007-08-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566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8 |
| 发明(设计)人: | 裴钟运;金警来;柳圣焕;朴记洛 | 申请(专利权)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J17/49 | 分类号: | H01J17/49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春晖;李德山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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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等离子体 显示 | ||
1.一种等离子体显示板,包括:
前基板,其上并行地定位了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
后基板,与前基板相对,其上第三电极被定位为与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相交;以及
障壁,其位于前基板和后基板之间,并且分隔放电单元,
其中,放电单元被填充放电气体,放电气体包括放电气体的总重量的10-30%的氙,
所述障壁包括彼此相交的第一障壁和第二障壁,
第一障壁的高度与第二障壁的高度基本上相同,以及
从前基板和后基板省略了排放单元。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密封层被定位在前基板和后基板之间,并且接合前基板和后基板;以及
密封层包括光交联材料。
3.按照权利要求1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放电气体包括放电气体的总重量的13-30%的氙。
4.按照权利要求1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一层。
5.按照权利要求4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在放电单元内彼此对称地被定位。
6.按照权利要求4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黑色层被定位在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上。
7.按照权利要求4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与第三电极相交的线部分和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被定位为与第三电极平行并且从线部分突出。
8.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多个线部分和连接所述多个线部分的连接部分。
9.按照权利要求8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多个线部分和连接所述多个线部分的多个连接部分;
所述多个连接部分以直线的形式排列。
10.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突出部分包括第一突出部分和第二突出部分;以及
第一突出部分在第一方向上突出,第二突出部分在与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突出。
11.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突出部分具有曲面的末端。
12.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第一线部分和第二线部分,以及接近放电单元中心的第一线部分的宽度小于接近障壁的第二线部分的宽度。
13.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第一线部分和第二线部分,以及接近放电单元的中心的第一线部分的宽度大于接近障壁的第二线部分的宽度。
14.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第一线部分和第二线部分,以及接近放电单元的中心的第一线部分的长度小于接近障壁的第二线部分的长度。
15.按照权利要求8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连接部分以给定的角度向所述线部分突出。
16.按照权利要求7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第一电极或者第二电极的至少一个包括多个突出部分,以及所述突出部分的一部分的厚度大于所述突出部分的其他部分的厚度,
其中,突出部分的该部分被定位在所述多个突出部分之间。
17.按照权利要求4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一个层是汇流电极。
18.按照权利要求1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排放单元包括排放孔。
19.按照权利要求1的等离子体显示板,其中,所述放电单元包括第一放电单元和第二放电单元;
第一荧光体被定位在第一放电单元中,第二荧光体被定位在第二放电单元中;以及
第一荧光体的厚度与第二荧光体的厚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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