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组呼方法、组呼寄存器及组呼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00257.5 | 申请日: | 2007-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36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鲍国庆;沈敏军;杨长东;黄东川;孟亮;王宝义;杨艳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7/38 | 分类号: | H04Q7/3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逯长明 |
地址: | 518129中国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方法 寄存器 系统 | ||
本申请要求于 2006 年 6 月 23 日提交中国专利局、申请号为 200610093909.1 、发明名称为“第三代合作伙伴项目网络的组呼方法及组呼寄存器”的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结合在本申请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组呼方法、组呼寄存器及组呼系统。
背景技术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简称“GSM”)采用数字通信技术、统一的网络标准,使通信质量得以保证,并可以开发出更多的新业务供用户使用。GSM-R(GSM for Railway),即服务铁路的GSM系统,是在GSM之上增加集群通信功能而构成的一种铁路专用的移动通信系统。GSM-R系统所增加的集群功能主要有由GSM Phase2+(GSM阶段2+)标准定义的先进话音呼叫业务(Advanced Speech Call Item,简称“ASCI”)功能等。
ASCI功能包含了三种专用移动通信的基本业务:增强的多级优先与强占(Enhanced Multi-Level Precedence and Pre-emption,简称“EMLPP”)、语音组呼业务(Voice Group Call Service,简称“VGCS”)和语音广播业务(VoiceBroadcast Service,简称“VBS”)。
其中,VGCS业务主要实现“多人讲话,多人接听”功能。VBS业务主要实现“1人讲话,多人接听”功能,即在该业务中只能有1个讲话者,但可以有无限个接听者。仅从功能上看,VBS业务可以看作是VGCS业务的特例。VGCS、VBS业务实现了一部分人讲话、多方聆听的点对多点的语音通信方式,突破了点对点通信的局限性,能够快速建立呼叫。
网络中使用VGCS业务的主叫用户通过VGCS呼叫建立与目标用户间的语音组呼,VGCS业务呼叫逻辑概念图如图1所示,网络包括预定义的多个语音组呼VGCS1、VGCS2、VGCS3,每个语音组呼对应一个组标识和一个组呼区域以及调度员。其中,组标识为使用VGCS业务用户编组的数值,图1中业务用户A、B、C的组标识分别为a、b、c。组呼区域则是由网络中一组小区组成的固定区域。用户可以通过其组呼参考唯一标识一个预定义的语音组呼,如图1中的业务用户A可以通过其组标识a和组呼区域I,找到对应的 语音组呼VGCS1。另外,图1中示出的调度员w、x、y、z是由固定网络用户或移动用户形成。
参与VGCS业务的主叫用户和目标用户均可以是业务用户或调度员用户。其中,目标用户指的是位于组呼区域中的由被呼组标识指示的业务用户或调度员用户。在VGCS业务中,网络通过组标识“通知”目标业务用户组呼已经发生,而不是通过“寻呼”的方式;或通过被叫标识(如国际移动台识别号码)呼叫目标用户。业务用户进入组呼区域,接收到相应的组呼通知后可以变为目标业务用户,离开组呼区域的目标业务用户将无法接听组呼。如图1中组呼区域I中的A用户为VGCS1的目标业务用户,而离开该区域后的A用户或其它用户(B、C等)不是VGCS1的目标用户。
VGCS呼叫必须建立在预先配置的组呼区域中,当业务用户发起VGCS呼叫时,根据其发起呼叫所在小区和其拨打的组标识唯一确定组呼参考和组呼区域;当调度员发起VGCS呼叫时,网络将根据调度员标识核查调度员是否能够发起呼叫。
具体地说,在现有技术中,业务用户在发起组呼时,首先需要输入其对应的组标识,选择VGCS服务类型,网络根据该业务用户发起组呼所在小区标识和所输入的组标识确定其组呼参考,并进一步获得该组呼参考对应的组呼区域,如图2所示,从而根据组呼参考唯一确定一个VGCS组呼,并在组呼区域内广播该呼叫的通知消息。
以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第三代合作伙伴项目)为例,目前3GPP协议中规定,组呼参考最大由8位十进制整数构成,用于唯一标识网络中的一个组呼,组标识长度范围为1-6位十进制整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00257.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