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照明灯的手机充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305750.5 | 申请日: | 2007-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01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03 |
发明(设计)人: | 米兰;徐清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兰;徐清梅 |
主分类号: | H01M10/44 | 分类号: | H01M10/4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3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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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灯 手机充电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充电器,特别涉及一种在光线不足时,激活照明灯以照亮充电电源位置的手机充电器。
背景技术
在中国手机已经融入了人们的生活,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通讯工具,已知的手机充电器如图1所示,充电器1上自身不具备光源,当室内光线不足,看不清电源时,我们通常会摸索着电源插孔的位置插入或开灯寻找电源:摸索着电源位置可能会有触电的危险;开灯寻找电源即不方便,又不节能环保。
有鉴于此,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本创作人根据自己的学习实践,经钻研、试验,而终有本实用新型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要提供一种带照明灯的手机充电器,以解决在光线不足的条件下充电困难的技术问题。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
一种带照明灯的手机充电器,可以发光是其最显著特点,充电器上包括插头、照明灯和照明开光,其特征是:该照明灯光源方向与充电器插头触及电源充电时作用力方向保持一致,该照明开关设计在充电时手指可以方便接触到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其优点如下:
1.在光线不足,看不到电源时,方便自身发光照明。
2.照明电路与充电器电路寿命同步。
附图说明
图1为已知充电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充电器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充电器结构示意图。该充电器1包括插头2、照明灯3和照明开关4,其中,照明灯3安装在与插头2平行的平面上,照明开关4通常安装在与插头2垂直的平面上,照明灯3和照明开关4的位置可根据充电器形状改变而调整。
综上所诉,本实用新型可以方便人们在光线不足的条件时使用,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符合实用新型专利各要件,故依法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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