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无效
申请号: | 200720201597.1 | 申请日: | 200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412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王治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治国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唐晓丽 |
地址: | 100010北京市东城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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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露台 设置 自己 屋面 高层住宅 | ||
1.一种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楼,为现浇混凝土结构,顶层住宅为跃层,顶层住宅跃下层(3)有通往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室内楼梯(11),其特征在于:上述室内楼梯(11)的上端不是在顶层住宅跃下层(3)的正上方,而是向斜上方延伸至顶层住宅跃上层(4),顶层住宅跃上层(4)与顶层住宅跃下层(3)左右或右左交错设置,即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楼地板不是顶层住宅跃下层(3)的楼顶板,顶层住宅跃上层(4)在与顶层住宅跃下层(3)同层相邻的次顶层邻居住宅(7)的上层,顶层住宅跃下层的上面有屋顶露台(1),该屋顶露台(1)归顶层住宅一户所有和使用,楼顶呈凸凹交错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室内地面标高等于、低于或者高于屋顶露台(1)的地面标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的室内设有到屋顶露台(1)的踏步台阶(1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设有顶层楼梯间到屋顶露台的台阶(12)。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设有顶层楼梯间到屋顶露台的门(14)。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有顶层住宅跃上层到屋顶露台的门(15)。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顶层住宅跃上层(4)只占次顶层的局部屋面,在次顶层的另外局部屋面有第二个屋顶露台(10)。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屋顶露台(1)是矩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露台设置在自己屋面的多、高层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屋顶露台(1)有覆土或没有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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