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用来随身唱卡拉OK的音频、视频播放器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20195659.2 申请日: 2007-11-07
公开(公告)号: CN201117291Y 公开(公告)日: 2008-09-17
发明(设计)人: 李甲明 申请(专利权)人: 李甲明
主分类号: G11C7/16 分类号: G11C7/16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271603山东***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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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用来 随身 卡拉 ok 音频 视频 播放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实用新型涉及电子电器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以用来录音、唱歌的音频/视频播放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音频/视频播放器包括MP3、MP4等,能提供下载、播放音频或视频文件,体积小,易于携带。但是现有的音频/视频播放器在人戴上耳机后就不能听到自己所唱的声音,不能用来像卡拉OK一样唱歌并同时播放自己所唱的声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音频/视频播放器,能够可以在唱歌时听到自己的声音。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音频/视频播放器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音频/视频播放器,包括音频/视频播放单元、耳机、第一音频放大器、第二音频放大器和麦克风,其中:麦克风接入第一音频放大器的输入端,第一音频放大器输出端和音频/视频单元的信号输出端共同接入第二音频放大器的输入端,第二音频放大器的输出端与耳机相连。

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音频/视频播放器增加了播放所唱声音的功能。使人在唱歌时在耳机里可以听到自己所唱的歌,提高了生活乐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音频/视频播放器电路结构原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音频/视频播放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唱歌并能听到所唱歌的音频/视频播放器。在现有的音频/视频播放器的上增加相应电路,以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音频/视频播放器电路结构原理图;参见该图,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音频/视频播放器,包括音频/视频播放单元10、耳机14、第一音频放大器12、第二音频放大器13和麦克风11,其中:麦克风11接入第一音频放大器12的输入端,第一音频放大器12输出端和音频/视频单元10的信号输出端共同接入第二音频放大器13的输入端,第二音频放大器13的输出端与耳机14相连。

唱歌者的声音传入麦克风11,转换成音频信号,然后将声音信号输入第一音频放大器12进行放大,然后输入第二音频放大器13,同时音频/视频播放单元的音频也输入第二音频放大器13,再将混合后的音频信号转换成声音后通过耳机14传入唱歌者的耳朵,然后就可以分辨出来自己所唱的声音与音频/视频播放器的歌声的区别,就可以用来调整自己的声音。

为了方便携带和美观,可以将麦克风11、第一音频放大器12、第二音频放大器13与原有的音频/视频播放单元10电路集成在同一电路板上,并可以如图2所示,将音频/视频播放单元10、耳机14、第一音频放大器12、第二音频放大器13和麦克风11的装置设置在同一壳体上。当然,他们的可以由同一电源供应电力。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音频/视频播器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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