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盲杖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90175.9 | 申请日: | 2007-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188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发明(设计)人: | 王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A61H3/06 | 分类号: | A61H3/06;E01C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创新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长琪 |
地址: | 102442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辅助盲人行走的工具,具体涉及一种盲杖。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盲人所用的盲杖,已经发展进步了许多。最初的盲人靠手中的盲杖在路上戳戳点点以试探前方是否存在障碍物而行走,后来城市里的马路为盲人专门开设的盲道,盲人除了可以通过盲杖来试探前方障碍物以外,还可以根据脚下的凸凹不平的盲道来初步判断方向行走,后来为了使盲人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又发展了带有声音和感光装置的盲杖,用来提醒路人对盲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城市里为盲人铺设的盲道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实践,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盲道的设置与普通的地面之间存在很大的凸凹不平,给平常行走的路人也造成很大的困扰,另外盲人在路上行走本身也会因为路面的不平而脚感不舒服,走路的速度也会很受限制。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盲道对盲人的足部敏感度要求较高和走路速度慢的问题,提出一种盲杖及与所述盲杖相配合的盲道,通过在盲杖近地端设置的凹轮在盲道间滚动,以及在盲杖手柄端设置磁块以方便盲人在离开盲道后可以重新找回盲道,本实用新型的盲杖和盲道可以使盲人在马路上安全行走而不需靠足部的感知来行走,减轻盲人行走的困难。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盲杖包括杆、凹轮、轮毂、夹持部、螺母、螺钉和磁块。所述的轮毂位于凹轮两侧;杆的近地端固定连接有夹持部,手柄端镶嵌连接有一个磁块。夹持部通过螺钉和螺母连接有凹轮。所述的夹持部是一个U型的部件。
盲杖的杆是可以伸缩的或者可以折叠的,以方便盲杖的收藏和保存。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盲杖具有以下的一些特点:(1)盲杖的杆设置成可伸缩式或者折叠式,方便盲人携带和保存;(2)盲杖的近地端设置有一个凹轮,该凹轮可以在预置的盲道上滚动,不会出现脱离轨道的现象,对盲人的行走安全有了很好的保障;(3)盲杖的手柄端设置了一个磁块,可以帮助盲人在脱离盲道的时候利用磁块与盲道之间的吸引而方便的找回盲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盲杖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盲道的截面剖视图。
图中:
1 杆 2 凹轮 3 轮毂 4 夹持部
5 螺 6 螺钉 7 磁块 8 自由端A
9 自由端B 10 圆孔A 11 圆孔B 12 凹槽
13 山脊 14 侧壁 15 空隙 16 突起
17 近地端 18 手柄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盲杖的结构图。
本实用新型盲杖由杆1、凹轮2、轮毂3、夹持部4、螺母5、螺钉6和磁块7组成。杆1的近地端17固定连接有夹持部4,手柄端18镶嵌连接有一个磁块7。磁块7的大小刚好可以镶嵌在杆1的垂直截面上,如果盲人走路的时候脱离盲道,可以通过杆1手柄端18的磁块7对钢铁材料盲道轨道的磁性吸引而顺利的找回到盲道;所述的夹持部4是一个U型的部件,可以是金属材料的,也可以是塑料材料的,主要起到夹持凹轮2的作用。U型夹持部4的U型顶端与杆1固定连接,或焊接或螺栓连接,U型夹持部4的两个自由端A8、自由端B9分别在凹轮2的两侧,在自由端A8、自由端B9的附近有两个圆孔,即圆孔A10和圆孔B11,两个圆孔的直径大于通过两个圆孔的螺钉6的直径,螺钉6依次通过自由端A8上的圆孔A10,凹轮2,自由端B9上的圆孔B11,并用螺母5将螺钉6固定,U型夹持部4的两个自由端A8和自有端B9紧靠在凹轮2两侧的两个轮毂3上。
盲杖的杆1是可以伸缩的或者可以折叠的,以方便盲杖的收藏和保存。
杆1与夹持部4的固定连接可以呈现不同的角度,根据盲人的个人习惯和需要,可以将凹轮2与杆1设计成平行轴方式,如图1所示,也可以将凹轮2与杆1的轴向呈任意其他的角度,如0~90°。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与所述的盲杖相配合的盲道。所述的盲道截面为山形结构,如图2所示。山形结构中间的山脊13为一根钢筋轨道,两侧壁14及底面材质均是与马路地面的铺设情况相同。盲道两侧壁14间宽度大于凹轮2的轮缘厚度,盲道中间的山脊13的厚度小于凹轮2的凹槽12宽度,并且在山脊13与两侧壁14之间都留有适当的空隙15,山脊13在盲道空隙15的大致中间位置即可,以便凹轮2可以在盲道内灵活自由的滚动,且不与两侧壁14摩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未经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9017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