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83134.7 | 申请日: | 2007-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97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李传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传武 |
主分类号: | F24B9/00 | 分类号: | F24B9/00;F23J3/02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市禾工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永生 |
地址: | 830011新疆维吾尔自治***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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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道 水平 民用 | ||
1、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其特征在于,高位横水管(10)横向平行固定于立烟道(9)内,高位横水管(10)与立烟道(9)壁的立水套(19)向连通,表面对应穿孔的立孔刮板(11)安装于烟道内,高位横水管(10)穿过立孔刮板(11),立孔刮板(11)与拉杆(13)一端在立烟道(9)内固定连接,拉杆(13)另一端穿过固定于立水套(19)立壁上对应位置的滑套孔(12)伸出外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其特征在于,高位横水管(10)处于水平均匀排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其特征在于,高位横水管(10)处于平行倾斜排列,与水平方向成不大于45°的夹角。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其特征在于,立孔刮板(11)边缘与烟道(9)内壁接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水平清灰民用炉,其特征在于,立烟道(9)上部固定出烟口(17),出烟口(17)内径小于立烟道(9),出烟口(17)内直径方向水平固定铰轴(16),铰轴(16)一端伸出出烟口(17)壁外,出烟口(17)内与铰轴(16)对应的壁上固定挡卡(15),铰轴(16)上固定半月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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