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加工板材的设备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75395.4 | 申请日: | 2007-09-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586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 发明(设计)人: | 郭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1D43/00 | 分类号: | B21D43/00;B21D37/16;B21D22/02;B21D22/20;B21D2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凤桐;顾映芬 |
| 地址: | 518119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加工 板材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加工板材的设备,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加工金属尤其是镁合金板材的设备。
背景技术
由于镁合金材料具有密度低、强度高、防磁及高质感等特性,因而,在强调轻、薄、强的3C产品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在传统的工艺方法中,通常使用板材冲压成形的方法将镁合金板材加工成各种形状的壳体或制品,如圆筒形、方盒等。然而,由于镁合金材料在常温下塑性较差,难以在常温下直接对镁合金板材进行冲压加工。因而,通常采用特殊的装置对镁合金板材进行冲压加工,具体为:通过在冲压装置中设置加热器(如电热管等)对模具进行加热,以确保冲压模具具有足够高的温度,从而提高镁合金板材的冲压成型性。
对于该种装置而言,结构相对复杂,在安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将加热器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因而,加热效果有限。而且,此种装置需要专门设计制造,通用性较差。由于需要使用这种带有加热器的冲压装置对镁合金板材进行冲压处理,因而,造成大量普通冲压设备的闲置,无形中增加了制造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由于通过对冲压装置加热提高板材可塑性,造成加工设备通用性较差且成本较高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具有较高通用性的用于加工板材的设备。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加工板材的设备,其中,该设备包括加热装置和成形装置,所述加热装置和成形装置之间设置有传输装置。
按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设备,当对板材进行加工时,首先板状的工件经过加热装置的加热,确保工件处于相对较高的温度,从而具有适宜的可塑性,然后通过传输装置将温度相对较高的工件传递至成形装置中,使工件发生塑性变形,从而具有所需的形状尺寸。
与传统的板材加工装置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设备没有对模具进行加热,而是直接对待加工的板材工件进行加热,从而使该工件具有适宜的冲压成型性,因而,使用普通的冲压设备就能够实现对镁合金板材工件的成形加工。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设备的示意图;
图2表示图1中加热装置的一种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考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加工板材的设备包括加热装置1和成形装置2,所述加热装置1和成形装置2之间设置有传输装置3。
根据该设备,当对板材进行加工时,首先通过加热装置1对工件10(通常为板状)进行加热,并使工件10处于相对较高的温度,从而确保工件10具有理想的可塑性或冲压成型性。然后利用传输装置3将加热后的工件10传输至成形装置2中,使工件10处于正确的加工位置,并利用成形装置2对工件10进行加工处理,从而使工件10发生形变,以具有所需的形状尺寸。
显然,与传统的加工方法相比,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设备中,将加热装置1与成形装置2分离开来,不对成形装置2进行加热,而是通过直接对工件10进行加热,使工件10具有理想的可塑性,从而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传统成形装置(如普通的冲压模具)进行成形加工对工件10进行成形加工,从而在方便地获得理想制品的同时,能够降低生产成本。
加热装置1可以为任意常用的加热器,如电炉、炉窑等,以能满足对工件10的加热要求即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加热装置1包括壳体4,壳体4包括进料口、出料口(均未显示)和空腔5,在壳体4的内外表面之间嵌有电阻丝6。需要对工件10进行加热时,将工件10置入壳体4内的空腔5中,并将电阻丝6接通电源,这样电阻丝6不断消耗电能,并将电能转换为热能,从而对壳体4的空腔5进行加热。
当经过适宜的时间,工件10达到适宜的温度后,将工件10取出,利用传输装置3将具有相对较高温度的工件10传输至成形装置2,并将工件10放置在成形装置2的正确的加工位置,以便于成形装置2对工件10进行成形加工,如冲压。
传输装置3可以为多种现有常用的装置,如机械臂、输送带等,以能实现工件10的传输即可。
成形装置2可以选择多种用于板材加工的成形装置,如冲压模具、拉伸模具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75395.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护理车
- 下一篇:负荷开关自动隔离故障型电力电缆分接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