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节哑铃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4700.8 | 申请日: | 2007-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17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许志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力实业有限公司尤扬电器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1/075 | 分类号: | A63B21/075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宁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县***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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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节 哑铃 | ||
1.一种可调节哑铃,包括杆体、重力体和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固定装置主要由内挡板、隔板、外挡板、滑块和定位栓组成,内挡板、隔板、外挡板依次固定在杆体的端部,内挡板、隔板和外挡板之间具有供重力体挂置的间隙,内挡板和隔板上相对杆体的两侧形成两个滑槽,两个滑块分别滑动组装在滑槽中,定位栓的下端固定在滑块上、上端伸露于隔板上;重力体分为两组,两组在不同侧分别开设供两个滑块滑入的导槽,借助两个滑块可选择性地将两组重力体以任意组合形式挂在杆体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的内挡板、隔板和外挡板一体成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的内挡板、隔板和外挡板分体成型,内挡板、隔板侧视呈山字型,山字型内挡板和隔板的中间竖杆依次固定在杆体的端部,而两侧竖杆各形成一个滑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体分为质重组和质轻组,质重组有一个重力片,质轻组有至少两个重力片,两个滑块可分别将质重组和质轻组的全部重力片挂在固定装置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中增加一个顶板,顶板固定在内挡板、隔板和外挡板的顶部,顶板上开设导槽,定位栓的上端穿过顶板的导槽并伸露于顶板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的导槽中还形成定位孔,通过定位栓与定位孔配合将滑块定位。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调节哑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栓的上端固定在拨块上,所述拨块上具有重量指示板,顶板上具有重量刻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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