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0877.0 | 申请日: | 2007-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878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发明(设计)人: | 李雄赞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5 | 分类号: | H04N5/445;H04N5/64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53***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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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附加 功能 电视机 | ||
1、一种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包括外壳和主显示屏,主显示屏固定在外壳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还包括附加模块,附加模块固定在所述外壳上,所述附加模块包括附加显示屏以及与附加显示屏对应的电路板,所述附加显示屏与电路板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上有安装孔,附加显示屏固定在安装孔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模块还包括固定在外壳上的导光板,导光板的形状与所述安装孔形状对应,所述附加显示屏位于所述电路板和所述导光板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与所述外壳通过螺钉连接。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具有凸台,凸台与所述安装孔的形状相匹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显示屏是液晶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屏上有引脚,所述附加显示屏对应的电路板通过引脚与所述液晶屏焊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包括主电源,所述电路板与主电源相连。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具有附加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板与外壳通过螺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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