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随意熄香烟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6857.8 | 申请日: | 2007-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111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陈有炽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有炽 |
主分类号: | A24D1/10 | 分类号: | A24D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46600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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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随意 香烟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动熄灭装置,尤其是随时能把香烟熄灭。
技术背景
目前,世面上的香烟都没有带熄灭装置,熄灭香烟非常麻烦。当吸烟者不想吸烟或吸完时,烟头部位会继续燃烧着,如果丢弃很可能引燃其它易燃物;如果把烟头按住一个物体把它熄灭,会烧伤手或把手弄脏;如果用脚踩灭,还会影响环境卫生。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吸烟者熄灭香烟的麻烦,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香烟,点燃的香烟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地熄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一支香烟的过滤嘴的凹凸端里面装一个复合形的储水容器,储水容器由内外两层组成,外层为挤压后易变形的材料做成的半封闭圆柱体,开口端是一个凸起小圆柱,用于连接导水管;内层为挤压后易碎的材料做成的全封闭椭圆形储藏室,用于储藏水;储水容器开口端连接导水管,及包裹住导水管的燃烧体(烟叶);导水管用易燃烧材料做成,达到随烟叶的燃烧而同时燃烧。当熄灭香烟时,用手挤压储水容器,内层破裂,水流经导水管到达燃烧部位,从而达到灭烟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地熄灭香烟,装置的形状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中1.过滤嘴;2.储水容器;3.导水管;4.燃烧体(烟叶)。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中储水容器2的开口端与导水管3及包裹住导水管3的燃烧体(烟叶)4相连接,储水容器2的另一端与过滤嘴1的凹凸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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