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清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0410.1 | 申请日: | 2007-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604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16 |
发明(设计)人: | 李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斌 |
主分类号: | A61L9/03 | 分类号: | A61L9/0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8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清新 | ||
1.一种空气清新器,包括一个香水瓶外套和一个插装在香水瓶外套上的香水瓶,所述香水瓶的散味开口位于所述香水瓶外套内,所述香水瓶外套的顶部设有若干条状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水瓶外套的内部设有电加热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装置为陶瓷加热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加热器位于所述香水瓶散味开口的旁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加热器安装在所述香水瓶外套内的隔板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加热器通过导线连接电插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插头固定安装在所述香水瓶外套的一侧或者只同导线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线上接有开关,所述开关固定安装在所述香水瓶外套上,并露在香水瓶外套的外表,所述香水瓶外套上设有导线卷绕机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位于所述香水瓶外套内的上部,同所述香水瓶外套的主体部分连为一体,所述香水瓶设有向上延伸的导管,所述导管自隔板下方穿透所述隔板,其顶端的开口构成所述香水瓶的散味开口。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直接设置在香水瓶的瓶盖上,或者通过瓶盖固定在香水瓶瓶体上。
10.如权利要求1、2、3、4、5、6、7、8或9所述的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水瓶的底露在所述香水瓶外套底部开口的外面,所述香水瓶外套的一侧设有一个定位通孔,所述香水瓶瓶体的相应一侧设有从该定位通孔向外凸的弧形部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斌,未经李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4041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