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犬技术现场勘察箱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31826.7 | 申请日: | 2007-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011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 发明(设计)人: | 吴德华;王辛;徐汉坤;方建强;宋珍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G01N1/04 | 分类号: | G01N1/04;G01N37/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姚姣阳 |
| 地址: | 210012***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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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警犬 技术 现场 勘察 | ||
1.一种警犬技术现场勘查箱,包括箱体与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分为上下两部分贮存体,箱体上部贮存体为一对开的盖式贮存体,箱体下部为一箱式贮存体,上部对开的贮存体的两外侧边与下部贮存体通过铰链对应连接构成开合式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箱体上部对开的盖式贮存体两半的内边各软连接一内盖,各内盖分别与对开的盖式贮存体构成两个独立的箱式贮存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在箱体的上下贮存体内均设有固定装置、多格装置或软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盖上设有固定装置、多格装置或软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在箱体上部贮存体的对开的盖式贮存体的开合部位设有锁扣。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装置为固定绳或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现场勘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部箱式贮存体内设有气味贮存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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