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频电子猫眼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27926.2 | 申请日: | 2007-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37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 发明(设计)人: | 林周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周明 |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长龙 |
| 地址: | 51906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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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电子 猫眼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装在门上的猫眼,确切地说是视频电子猫眼。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家庭的门上都装有猫眼,但传统的猫眼图像很小,看起来很费劲,而且图像变形大、模糊不清。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视频电子猫眼。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视频电子猫眼,包括摄像机、显示机和安装挂板,所述摄像机安装在门上,其引出线接于显示机上,安装挂板用螺丝固定于门的内面上,装有电池的显示机挂于安装挂板上。
所述摄像机安装在门上的通孔中。
本实用新型采用摄像机代替了普通镜像猫眼,有人按门铃或听见门口有声音,只要按下与摄像机连接的显示机的按键,便可轻松且清楚的看到门口的图像,增加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摄像机
2——门板
3——引出线
4——显示机
5——安装挂板
如图1所示,摄像机1像安装猫眼一样安装在门板2上,其引出线3接于显示机4上,插口端插入显示机端口,安装挂板5用螺丝固定在门板的内表面上,离地高度约1.5米,装有电池的显示机4挂于安装挂板5上,使用时,只要按下与摄像机1连接的显示机4的按键,便可轻松且清楚的看到门口的图像,至于图像的关闭,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案:1)按显示键后若干秒钟后自动关闭图像;2)看清楚门口的图像后,再按下显示键,图像关闭。
本实用新型用摄像机作电子猫眼,替代传统猫眼,摄像机与显示机连接后安装于同一个门上,作为一种不需在墙上布线的有线监视器或有线可视门铃,图像的大小可根据显示机的显示屏大小确定,如1.5寸、1.8寸、2.5寸、3.5寸、4寸、5寸、5.6寸、7寸等。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发明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它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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