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22235.3 | 申请日: | 2007-08-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706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 发明(设计)人: | 韩世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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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产生 scart 信号 电视机 | ||
1. 一种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包括视频解码集成电路、视频输出端、音频输出端、供电电源以及与所述视频解码集成电路和供电电源连接的转换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还包括:与所述转换电路、视频输出端及音频输出端连接的用于将视频解码集成电路、视频输出端、音频输出端及供电电源产生的相应信号转换成SCART所需的相应信号的缓冲电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解码集成电路产生的信号为R,G,B三基色信号。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电源产生的信号为ID识别信号。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电源产生的信号为FBL识别信号。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输出端产生的信号为音频信号。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输出端产生的信号为视频信号。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生SCART信号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电路由晶体管及外围电路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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