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1082.0 | 申请日: | 2007-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48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赵伟明;陈涛;杨明生;刘惠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彩显有机发光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宏威数码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33/14 | 分类号: | H05B33/14;H05B33/2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万禄 |
地址: | 523656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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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产生 白光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 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该器件包括:基片(1)、透明上盖板(3)以及封装在基片(1)和透明上盖板(3)之间的顶发射蓝色有机发光层(2),其特征在于:于透明上盖板(3)内表面涂有荧光材料层(4)和干燥剂涂层(5)或者荧光材料与干燥剂的混合涂层(6)。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于透明上盖板(3)被封装的内表面,即靠近有机发光层(2)的一侧均匀的涂有荧光材料层(4)和干燥剂涂层(5),且荧光材料层(4)位于透明上盖板(3)内表面与干燥剂涂层(5)之间。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于透明上盖板(3)内表面涂有两层以上、不同颜色的荧光材料层(4)。
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于透明上盖板(3)被封装的内表面形成有容置所涂荧光材料和干燥剂的凹槽(31)。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产生白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深度在0.1~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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