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椭圆运动产生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8316.6 | 申请日: | 2007-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225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廖学湖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2/04 | 分类号: | A63B22/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维邦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莉 |
地址: | 518109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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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椭圆 运动 产生 装置 | ||
1.一种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包括一基座,所述基座至少具有一前支撑部及一后支撑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运动产生装置还包括一第一运动部、一第二运动部、一斜线运动产生部,其中,所述第一运动部的一端设一第一枢接点枢接于该基座的后支撑部,另一端设有一第二枢接点;所述第二运动部的一端枢接于该第二枢接点,另一端设一第三枢接点;所述斜线运动产生部至少具有一第一摆动杆、一第二摆动杆及一延伸臂,该第一摆动杆的一端借助于一第四枢接点枢接于该基座的前支撑部,另一端借助于一第五枢接点枢接于该延伸臂上;该第二摆动杆的一端借助于一第六枢接点枢接于该基座的前支撑部,另一端借助于一第七枢接点枢接于该延伸臂上;该延伸臂具有一延伸端,延伸端借助于第三枢接点与第二运动部相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斜线运动产生部的第一摆动杆与第二摆动杆交错开一预定间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延伸臂包括依次垂直连接的第一段、第二段及第三段,且该第一段的末端枢接于该第五枢接点,该第二段枢设于该第七枢接点上,该第三段则连接于该延伸端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摆动杆及第二摆动杆中的至少一个还设有一杆长调整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四枢接点与该第六枢接点间设有至少一长度调整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椭圆运动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摆动杆上设有一对手动辅助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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