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18159.9 | 申请日: | 2007-0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407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 发明(设计)人: | 臧超飞;陈雪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顶星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18 | 分类号: | G06F1/18;G06F1/1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才桂 |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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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移动 摄像头 功能 笔记本 计算机 | ||
1.一种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计算机本体及移动摄像头,该计算机本体设有容置槽及一露置于容置槽内的连接器,该移动摄像头收容于该容置槽内,且其上设有一对接连接器,该对接连接器与容置槽内的连接器配合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容置槽设于该计算机本体显示屏顶部,且其设有一可供插入移动摄像头的开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该连接器设于远离开口一侧的容置槽侧壁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该移动摄像头下端面中间设有与通用摄像三脚架配合的标准摄像架连接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摄像头功能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连接器和对接连接器为一对相配合的USB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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