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下骨灰存放墓室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6388.7 | 申请日: | 2007-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75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志全 |
主分类号: | E04H13/00 | 分类号: | E04H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40黑龙江省哈尔***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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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 骨灰 存放 墓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下骨灰存放墓室。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殡葬实行火化,但死者火化之后,将其骨灰仍然采取填埋方式同样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又破坏了林木资源。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设计合理,墓地不占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地下骨灰存放墓室。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地下设有甬道,其出口与地面连通,甬道中下端部位等间距设有通道,其两侧分别有对称排列间距相等的墓室。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布局合理,不占用土地,利用废地设立地下墓室,有利于环境保护,在地下墓室回填良土、栽树,美化环境,也可耕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回填土后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由图1-图2可知,本实用新型是在地下设有甬道1,其出口2与地面连通,甬道1中下端部位等间距设有通道3,其两侧分别有对称排列间距相等的墓室4。
本实用新型可利用任何形式地形地貌,如沟壑、斜坡等,采用崖坡不宜耕种荒无闲置土地,开发地下骨灰存放时,本实用新型在1-1.5米深度采用铸铁管或钢混结构修建地下甬道1与墓室4内的通道相贯通,在每个墓室4内还可设置托架放置骨灰盒,并在墓地上覆盖回填土5,用于耕种或绿化,美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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