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唾液收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9101.8 | 申请日: | 2007-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74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04 |
发明(设计)人: | 戴节林;勾利剑;胡海鹏;伍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0/00 | 分类号: | A61B10/00;B01L3/00;G01N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8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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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唾液 收集 装置 | ||
1.一种唾液收集装置,包括样本收集区和与样本收集区域连接的指示区域,其特征在于:样本收集区域由具有化学吸附作用的吸水材料构成,指示区域由具有毛细作用的吸水材料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组成样本收集区域的吸水材料选自于聚乙烯醇,泡沫塑料,聚丙烯酸钠交联物,丙烯酸-乙烯酸共聚物,丙烯腈聚合皂化物,乙烯醇之一,组成指示区域的吸水材料选自于滤纸,玻纤,无纺布或醋酸纤维之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样本收集区域的材料是发泡聚乙烯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指示区域的一端位于样本收集区域内。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样本收集区域由发泡聚乙烯醇构成,与样本收集区域连接的指示区域包括由滤纸构成的吸水垫和食用色素构成的指示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样本收集区域由发泡聚乙烯醇构成,与样本收集区域连接的指示区域包括由滤纸构成的吸水垫和PH剂构成的指示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样本收集区域由发泡聚乙烯醇构成,与样本收集区域连接的指示区域包括一试剂条,该试剂条包括由滤纸构成的吸水垫和食用色素构成的指示剂,唾液收集装置还包括具有空腔的手柄,该试剂条位于手柄的空腔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是透明的。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唾液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上包括有可观察指示结果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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