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吊伞伞面锁定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6983.2 | 申请日: | 2007-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59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波;王云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建益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25/00 | 分类号: | A45B25/00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继亮 |
地址: | 310023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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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吊伞伞面 锁定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定结构,尤其是一种吊伞伞面锁定机构。
背景技术
一般的吊伞伞面与吊臂采用整体铆钉铆接的方式,该方式只能使伞面绕铆钉转动,不能固定伞面。还有用球面连接来固定伞面,用这种方式连接需要较大的锁紧力,需另设锁紧力,从而伞面调节比较麻烦、吃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上的弊端,而提出一种吊伞伞面锁定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吊伞的伞面锁定机构,主要包括伞面和吊臂,所述的吊臂前端固定连接有壳体,伞面与伞面延伸杆固定连接;绳索从吊臂穿入壳体内部,绕过滑轮与伞面延伸杆相连;壳体内设有与伞面延伸杆相配合的颈部内腔。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颈部内腔包括锁定部分和引导部分,锁定部分的内壁大小与伞面延伸杆紧配,引导部分由锁定部分末端向外延伸呈喇叭状。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壳体上设有销轴,伞面延伸杆上开有与销轴配合的长槽。
本实用新型有益的效果是:对吊伞的伞面与吊伞吊臂接合部进行改进,以达到吊伞撑开时伞面的固定和收拢时伞面回转,而且可以利用撑开伞面的伞绳拉力,方便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撑开状态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收拢状态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吊臂1,壳体2,颈部内腔2-1,滑轮3,销轴4,伞面延伸杆5,长槽5-1,绳索6,伞面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这种吊伞的伞面锁定机构,主要包括伞面7、吊臂1、销轴4、伞面延伸杆5、壳体5和其内部的滑轮3,所述的吊臂1前端固定连接有壳体2,伞面7与伞面延伸杆5固定连接,滑轮3设于壳体2内腔,并可转动。绳索6从吊臂1穿入壳体2内部,绕过滑轮3与伞面延伸杆5相连。壳体2内设有与伞面延伸杆5相配合的颈部内腔2-1,颈部内腔2-1包括锁定部分和引导部分,锁定部分的内壁大小与伞面延伸杆5紧配,引导部分由锁定部分末端向外延伸呈喇叭状。伞面延伸杆5上开有与销轴4配合的长槽5-1,销轴4插入伞面延伸杆5上的长槽5-1内并固定于壳体2,使得伞面延伸杆5可以绕销轴4旋转一角度。
如图1所示,撑开伞面时收紧绳索6,使伞面延伸杆5上升,伞面延伸杆5进入壳体2的颈部内腔,从而固定伞面,达到伞面撑开固定。
如图2所示,放松绳索6,使伞面延伸杆5因自重下降,从而使伞面延伸杆5可绕销轴4转动一定角度,即能收拢伞面。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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