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5455.1 | 申请日: | 2007-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553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16 |
发明(设计)人: | 姚远方 | 申请(专利权)人: | 姚远方 |
主分类号: | A47J37/00 | 分类号: | A47J37/00;A47J37/04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郑永康 |
地址: | 300250天津市河***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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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断 顶部 食品 签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烘、烤、煎、炸食品的用具,尤其涉及一种不会刺伤人体的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
背景技术
现今穿连油炸、烧、烤的器具,多为带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消费者使用这种带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在食用的过程中稍不小心,食品签子的尖状顶部就会刺伤口腔或人体其它部位,而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食品签子存在的上述缺陷,而提供一种新型的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其可使消费者使用本实用新型时不会被刺伤,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包括主体,主体的顶端设有一体成型的尖状顶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顶端与尖状顶部的相连处,设有供折断用的弧形折断线。
前述的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其中主体和与其一体成型的尖状顶部是用木质材料制成。
前述的可折断尖状顶部的食品签子,其中主体和与其一体成型的尖状顶部是用竹质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由于主体顶端和与其相连的尖状顶部之间设置有弧形折断线,因此用手可使尖状顶部从主体上轻易的予以折断。也就是说,操作者将需要烘、烤、煎、炸的食品借助该签子的尖状顶部插入到签子的主体上,然后进行烘、烤、煎、炸,消费者购买后握住主体下方的手柄食用时,先用手轻易地将尖状顶部从弧形折断线处折断,而显露出弧形的顶端,从而使消费者在食用时不会受到伤害,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如图1所示,其主体1为长杆状的主体,主体1和与其连的尖状顶部1之间的连接处设有弧形的折断线。本实用新型的整体可用竹质材料制成,亦可用木质材料制成。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结构设计、使用实用性及成本效益上,完全符合产业发展所需,且所揭示的结构亦是具有前所未有的创新构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符合有关新型专利要件的规定,故依法提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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