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配合共轨喷油系统的燃烧室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93481.0 | 申请日: | 2007-04-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40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2 |
| 发明(设计)人: | 胡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2B23/00 | 分类号: | F02B23/00 |
| 代理公司: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薇 |
| 地址: | 130011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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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配合 共轨喷油 系统 燃烧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配合共轨喷油系统的燃烧室,是一种用于配合欧3共轨喷油系统的重型柴油机燃烧室。
背景技术:
与6DN1同系列柴油机上采用的燃烧室为大倒角燃烧室,由于形状的差异,并采用了不同喷油系统,排放为欧II水平,即排放微粒小于0.36g/kW.h,NOx排放小于7.0g/kW.h。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配合共轨喷油系统的燃烧室,燃烧室设计是采用三维CFD辅助设计,使燃烧室内产生的烟度低于法规GB17691-2005规定的欧III排放标准。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配合共轨喷油系统的燃烧室,其特征在于:燃烧室的缩口直径小于燃烧室直径,其燃烧室的缩口直径为87mm,燃烧室最大直径为89mm,燃烧室底部设有凸台,凸台高度为10mm,燃烧室深度为17.4mm,燃烧室凹坑半径为8mm。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降低燃烧室内产生的烟度,使6DN1发动机达到GB17691-2005规定的欧III排放标准,且低于标准即微粒排放小于0.1g/kW.h,NOx气体排放小于4.9g/kW.h。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一种配合共轨喷油系统的燃烧室,其特征在于:燃烧室的缩口直径小于燃烧室直径,其燃烧室的缩口直径为87mm,燃烧室最大直径为89mm,燃烧室底部设有凸台,凸台高度为10mm,燃烧室深度为17.4mm,燃烧室凹坑半径为8mm。
该燃烧室缩口直径是影响燃烧室内部挤流程度,从而影响烟度的排放。燃烧室最大直径对整个燃烧室内部的空气流动影响很大,与发动机缸径的比值越小,内部涡流越大,与缩口直径的比值越大,内部挤流越强。燃烧室深度配合最大直径,获得设计的容积,从而获得设计压缩比。燃烧室凸台高度是对燃烧室内部空气流场的形成和流动分配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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