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紫外灯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灭害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3063.1 | 申请日: | 200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49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发明(设计)人: | 王媛;司文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媛;司文斌 |
主分类号: | A23B9/06 | 分类号: | A23B9/06;A23B9/22;A23B7/015;A23B7/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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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450004河南省郑州***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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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紫外 粮食 蔬菜 水果 药材 装置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紫外线和臭氧灭害及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灭害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物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和人民群众对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而粮食、蔬菜、水果、药材在生产、储藏过程中又很容易受到霉菌、害虫的危害和农药的污染,每年因为霉变、虫害、农药超标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损失,使粮食、蔬菜、水果、药材重量和质量下降,经常引发变色、变味、腐烂、带毒,使人畜食用后得病、中毒,甚至死亡。科学、环保、安全的储藏粮食、蔬菜、水果、药材是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事。
现在,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的储藏灭害方法较多,有习性(群集性和上爬性)防治法、生物防治法、物理机械防治法和化学防治法。其中,有的防治法的防治物资有时效期性,有的防治法需要搬运物资,有的防治法需要天气、场地、器材等诸多条件,费时、费力,有的防治法灭害不彻底,有的防治法只能“防”不能“治”,有的防治法只能“治”不能“防”,有的防治法容易导致药材有效成分的大量流失,有的防治法不能去除残余农药,化学防治法反而造成有毒化学物质滞留问题。灭害时,往往多种方法配合使用,不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容易造成粮食、蔬菜、水果、药材质量的下降,甚至造成了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现在,紫外线杀菌消毒方法只能杀灭物体表面病毒,对紫外线照射不到的地方无法杀菌消毒,无法有效的杀灭害虫;臭氧杀菌消毒方法因臭氧制取速度和制取量不足而受时空限制,无法有效的杀灭害虫,大部分紫外线杀菌消毒设备和臭氧杀菌消毒设备昂贵,不适合农村对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的灭害要求。
消毒紫外线(波长200nm~275nm,最佳波长253.7nm)对其能够照射到的地方具有很好的杀菌消毒作用。当消毒紫外线照射到生物时,便被生物体内的核酸吸收,发生能量的传递和积累,然后使核酸发生变化:一方面可使核酸突变、阻碍其复制及蛋白质的合成;另一方面可引起光电离,从而导致细胞的死亡。紫外线主要破坏生物体的遗传物质,从而造成对生物的杀灭作用。紫外线的杀菌消毒效果取决于紫外线的辐射强度和照射时间,当紫外线辐射强度达到一定值时,瞬间即可完成杀菌消毒。紫外线灭害高效、广谱、无二次污染。
紫外线对天然纯石英管具有极强的穿透能力,对纸片、普通玻璃、塑胶没有穿透能力。目前紫外灯的寿命一般在6000~12000小时。
真空紫外线(波长100nm~200nm,最佳波长185nm)通过空气传播时,可将空气中的氧气(O2)变成新生态氧[O]而形成臭氧(O3),臭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容易下沉。
臭氧分解过程中也释放新生态氧[O],新生态氧[O]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和渗入细胞壁的能力,破坏生物有机体链状结构而导致生物死亡。臭氧气体为常温干式杀菌消毒灭害,扩散均匀,当臭氧浓度超过一定值后,杀菌消毒可以瞬间完成。臭氧被害虫吸入体内后,将促进血红蛋白的凝结,造成供氧不足而死亡。臭氧不但可以漂白、去除异味,还可以分解残余农药,提高粮食、蔬菜、水果、药材质量,不产生有害物质,剩余臭氧会自行分解为氧气,因而不产生残余污染。臭氧灭害高效、广谱、无二次污染。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等储藏物资灭害方法存在“防”与“治”不统一,受各种因素限制,费时费力,影响质量,有毒化学物质滞留,不能去除异味和分解残余农药,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等储藏物资灭害装置,该装置经济实用,操作便捷,防治结合,不仅灭害高效、广谱,而且能够漂白、去除异味和分解残余农药,提高粮食、蔬菜、水果、药材的质量,不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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