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合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88160.1 | 申请日: | 2007-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47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李正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正国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70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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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合筷 | ||
1.一种合筷,包括筷身、筷节、筷尖,其特征在于筷身、筷节、筷尖的相互连接:筷身与筷节紧固连接,筷节与筷尖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筷,其特征在于:塑料或金属材料的筷节与筷身成孔榫插接,筷节与筷尖成爪榫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筷,其特征在于:筷身与筷节为整体结构,筷节与筷尖成爪榫活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合筷,其特征在于:筷身制成横截面为方形或圆形的直杆,有一端制成圆榫状或方榫状。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合筷,其特征在于:筷尖制成圆锥体或圆柱体,筷尖有一端制成圆榫状或方榫状。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合筷,其特征在于:筷节制成圆形或方形筒状:一端为筒状,横截面为圆孔或方孔;另一端为爪状,横截面为圆弧形或方形,爪状内切面沿轴向外为倒喇叭口或矩形形状,爪指之间有分缝,共分为双爪三爪四爪等多爪形式;筷节筒状端与筷身榫头承插固定连接,筷节爪状端与筷尖榫头承插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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