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显示、广告用的灯箱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88036.5 | 申请日: | 2007-1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631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 发明(设计)人: | 熊学治;刘国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熊学治;刘国红 |
| 主分类号: | F21V15/01 | 分类号: | F21V15/01;F21V23/00;F21V7/00;G09F13/04 |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朱盛华 |
| 地址: | 510623广东省广州市天***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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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 广告 灯箱 | ||
1.一种显示、广告用的灯箱,其特征在于灯框架(4)为周边呈封闭状的中空体,前侧至少设有一透光面板(6),两侧有边板(5),后面有背板(2),上面有顶板(7),透光面板(6)的内表面设有一内层,内层为荧光层(11)或反光层(10),灯框架(4)有紫外单元(10),紫外单元包括多支紫外光灯管(3),安装紫外光灯管的灯架(1)及与紫外光灯管配合的安定器单元(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广告用的灯箱,其特征在于边板(5)、背板(2)、顶板(7)的内表面设有一内层,内层为荧光层(11)或反光层(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广告用的灯箱,其特征在于荧光层(11)为荧光膜片或涂布的荧光物质,反光层(10)为光亮的反光膜片或涂布的反光物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广告用的灯箱,其特征在于灯框架(4)内部分割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设于中间的灯管区(19)、设于灯管区(19)二侧的一吸风区(14)及一排风区(15),三个区域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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