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6239.2 | 申请日: | 2007-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578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发明(设计)人: | 任霞阳;陆秀珍;顾月兰;刘韵蓉 | 申请(专利权)人: |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幼托事业管理站 |
主分类号: | A63H3/02 | 分类号: | A63H3/02;A45F4/02;G09B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刁文魁;翟羽 |
地址: | 200240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功能 童趣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用品和玩教具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多功能童趣抱猪。
【背景技术】
我国新的幼儿教育纲要指出:幼儿教育应“使每个幼儿积累相应的体验和感受,获得最基本的发展”,“应与幼儿生活经验相贴近,能符合幼儿的兴趣”。在现在的幼儿中,尤其是对幼儿院小班中班年龄段的孩子们来说,玩娃娃家是孩子们喜欢的一种游戏,而结合孩子们的兴趣、喜欢做游戏的特点以及结合日常用品的使用,开发设计相应的玩教具或用品辅助进行幼儿教育,从而开展相应的寓乐(玩)与教的活动在幼儿教育中会收到较好的效果,这是幼儿教育工作者深切感受到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按照幼儿教育新纲要的要求和孩子们喜欢玩娃娃家游戏的特点,提供一种有可爱的动物造型的玩教具,集抱娃-枕头-玩具-背包-被子多功能的童趣抱猪,使其在具有童被实用性的同时,能满足幼儿玩游戏的欲望,还能让孩子们学到一些简单的自己动手的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含有童被、猪状身形物、卡通猪头、猪脚、猪尾巴、猪身花斑、纽扣和纽扣索,其特征是,在童被的中间缝有猪状身形物、在猪状身形物前端中间的童被上缝有卡通猪头,在猪状身形物的四个角缝有猪脚,在猪状身形物后端的中间缝有猪尾巴,在猪状身形物两侧的边缘一边钉有纽扣,另一边缝有纽扣索。
所述的猪状身形物为童被的九分之一大小,通过其两侧边缘及底缘被缝在童被的中央,其前缘为背包开口。
在猪状身形物前后两端的两侧角上钉有纽扣,其上纵向连接有可脱卸的背包带。
在猪状身形物两侧的近边缘处、前后脚之间设置有以钉着的揿钮为标识的乳头,乳头上通过揿钮连接有猪宝宝。
在猪状身形物两侧的边缘钉有4~6对纽扣和纽扣索。
在猪状身形物两侧的近边缘处、前后脚之间设置4~6对“乳头”,每个“乳头”上用揿钮连接有一个猪宝宝。
在猪状身形物上设有猪身花斑,猪身花斑由钉上的纽扣和扣上的花瓣构成。
在童被的四周散设有猪身花斑,猪身花斑由钉上的纽扣和扣上的花瓣构成。
童被的四个周边镶有不同颜色的边。
猪状身形物的四个周边镶有不同颜色的边。
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结构变化(折叠)的过程为:
以童被中间缝着的猪状身形物为基准大小,将前后左右的童被按顺序向中间折叠,将折叠后猪状身形物大小的童被两边向上卷起,将纽扣和纽扣索纽起来,成为猪形状的猪猪枕头;也可以当作抱娃。
猪猪枕头上的猪身花斑可让幼儿学习扣或脱纽扣。
摁上揿钮可装上吃奶的猪宝宝。
将猪猪枕头身下的纽扣解开,装上背包带成为一个可背的猪猪背包。
解开背包带,展开折叠的童被,又成为一床幼儿用的童被。
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的积极效果是:
集玩教具与童被与一体,将玩教意义与实用性紧密地结合了起来;憨厚可爱的猪猪抱娃让孩子们喜欢,多重的结构设计,从猪猪枕头、猪猪抱娃、猪宝宝吃奶、猪猪背包到猪猪被子能激起幼儿对游戏的兴趣,还能让幼儿学习动手的能力和与他人的合作。本实用新型取材方便、制作容易、具有玩教具、实用和装饰的作用,容易在广大地区的幼儿玩教中推广实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背包结构的主视图;
附图3为背包结构的后视图;
附图4为童被展开的结构主视图。
图中的标号分别为:
1、童被,2、猪状身形物,3、卡通猪头,4、猪脚,5、猪尾巴,6、猪身花斑,7、纽扣,8、纽扣索,9、揿钮,10、纽扣,11、花瓣,12、背包带,13、背包,14猪宝宝。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1。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童趣抱猪,含有童被1、猪状身形物2、卡通猪头3、猪脚4、猪尾巴5、猪身花斑6、纽扣7、纽扣索8、揿钮9、纽扣10、花瓣11、背包带12、背包13、猪宝宝14。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步骤为:
1、用毛线约1500克织成80厘米×80厘米(童被尺寸)见方的童被1,或用绒布做成童被1,童被1的四个周边可以镶上不同颜色的边,在童被1的四周分散设置猪身花斑6,猪身花斑6由钉上的纽扣10和扣上的花瓣11构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幼托事业管理站,未经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幼托事业管理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7623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视频处理电路和具有该电路的电视机
- 下一篇: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