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后排安全带固定端片有效
申请号: | 200720071914.2 | 申请日: | 2007-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961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何文;彭晓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2/22 | 分类号: | B60R22/2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陆嘉 |
地址: | 2018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后排 安全带 固定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安全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汽车后排安全带的固定端片。
背景技术
在最新出台的国家标准GB 14167-2006中,对车辆的安全带固定点作出了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部分摘录如下:
“4.3.2.1M1类车辆的前排座椅
M1类车辆的a1(非带扣侧)应在30°~80°范围内a2(带扣侧)应在45°~80°范围内。前排座椅所有可正常移动的位置,角度要求同上。在所有正常乘坐位置,a1和a2中至少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座椅上),其值应为60°±10°。对于带有调节机构的可调座椅,当靠背角小于20°时,a1可以低于以上规定的最小值(30°),但在任何正常使用位置均不得小于20°。
4.3.2.2M1类车辆后排座椅
对M1类车辆,所有后排座椅的a1和a2应在30°~80°范围内;如果后排座椅是可调的,则在所有正常移动位置,上述要求均有效。
4.3.2.3M1类以外车辆的前排座椅
对M1类以外车辆的前排座椅的所有正常移动位置,a1和2:应在30°~80°之间;对于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车辆的前排座椅的所有正常使用位置,a1和a2中至少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座椅上),其值应为60°±10°。
4.3.2.4M1类以外车辆后排座椅和特殊前排或后排座椅
对M1类以外车辆带有调节机构且靠背角小于20°的(前、后排)长条座椅以及在正常使用位置上的其他后排座椅,a1和a2允许在20°~80°之间;对于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车辆的前排座椅所有正常乘坐位置,a1和a2中至少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座椅上),其值应为60°±10°。对M2和M3类车辆的非前排座椅的正常乘坐位置,a1和a2应为45°~90°。
4.3.2.5分别通过同一安全带的两个下固定点L1、L2且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两个垂直平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50mm。对M1和N1类车辆的后排中央乘坐位置,若相对其他乘坐位置是不可移位的,则上述距离不可小于240mm。座椅的纵向中心平面应在L1和L2点之间,且距离至少为120mm。
4.3.3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的位置
4.3.3.1如果因采用织带导向件或类似装置而影响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位置时,应根据织带纵向中心线通过J1点时固定点的位置的情况来确定有效固定点位置。从R点开始,用下述3条线段确定J1点:
RZ:从R点向上沿躯干线截取长530mm的线段;
ZX:从Z点沿垂直于汽车纵向中心面的直线,向固定点方向截取长120mm的线段;
XJ1:从X点沿垂直于RZ和ZX确定的平面的直线,向前截取长60mm的线段。
J2点与J1点相对于过躯干线的纵向铅垂平面对称,该躯干线为安放在座椅上的人体模型的躯干线。当用双开门为前后座椅提供通道,且上固定点在B柱上时,固定点系统应不妨碍乘员上下车。
4.3.3.2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65°角的FN平面下方。对于后排座椅,此夹角可减小至60°。FN平面与躯干线相交于D点,此时须保证DR=315mm+1.8S,但当S≤200mm时,DR=675mm。
4.3.3.3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120°角且相交于B点的FK平面后方,此时须保证BR=260mm+S。但当S≥280mm时,制造商可选用BR=260mmq+0.8S。
4.3.3.4值不得小于140mm。
4.3.3.5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通过R点并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铅垂平面之后。
4.3.3.6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通过A.1.3规定的C点的水平面上方。
4.3.3.7除4.3.3.1规定的上有效固定点外,若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可以装备另外的附加上有效固定点:
4.3.3.7.1附加固定点应符合4.3.3.1至4.3.3.6的要求。
4.3.3.7.2无需借助工具应能使用附加固定点。该固定点应符合4.3.3.5和4.3.3.6的要求,
A.1所示沿铅垂方向上下各80mm所确定的区域内。
4.3.3.7.3符合4.3.3.6规定要求的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固定点应位于通过躯干线的横向平面之后,并处于下述位置:
4.3.3.7.3.1对于单固定点,位于通过4.3.3.1规定的J1和J2点的两个铅垂面夹角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7191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射频识别功能的电动车控制器
- 下一篇:改进的滤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