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厨房家具用竹制基板、配件单元及其制得的厨房家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0542.1 | 申请日: | 2007-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87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蔡锦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佩斯橱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96/00 | 分类号: | A47B96/00;A47B96/20 |
代理公司: | 上海恩田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峰 |
地址: | 201317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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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厨房家具 用竹制基板 配件 单元 及其 | ||
1.一种厨房家具用竹制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竹制基板包括并排放置的多个片状竹片,各所述片状竹片为由毛竹沿径向切开经烘干形成的片状物,相邻的各所述片状竹片之间设置有一胶合层、并通过该胶合层粘接成板状。
2.如权利要求1的竹制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接是热压粘接。
3.如权利要求1的竹制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竹制基板的至少一表面上通过凸雕或凹刻形成图形,或利用木工机械加工形成局部镂空。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竹制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竹制基板的厚度为1.5~2.5厘米。
5.一种应用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竹制基板制得的配件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单元由多个所述竹制基板通过拼接、榫接或粘结固接形成,所述配件单元用作厨房家具的构成单元。
6.一种应用权利要求5所述的竹制基板配件单元制得的厨房家具,所述厨房家具包括所需形状和尺寸的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上固定设置有所述竹制基板和/或所述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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