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使用ITO电极的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66204.0 | 申请日: | 2007-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393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马群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43 | 分类号: | G02F1/1343;G02F1/1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茂华 |
地址: | 201108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使用 ito 电极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使用ITO电极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液晶显示装置结构包括:
位于开口区域的ITO材料制作的公共电极和像素电极;
作为为开口区域的公共电极和像素电极提供电位的配线的金属电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电极包括金属公共电极和金属像素电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作为公共电极的ITO电极与像素电极的ITO电极位于同一层。
4.如权利要求2或者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作为提供电位用的配线的金属电极位于ITO电极层的下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金属公共电极是通过接触孔与ITO公共电极相连,金属象素电极通过接触孔与ITO象素电极相连。
6.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作为公共电极的ITO电极和作为像素电极的ITO电极的膜厚范围是200到2000。
7.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装置是IPS液晶显示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66204.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