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展示柜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7942.9 | 申请日: | 200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787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13 |
发明(设计)人: | 唐向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7/00 | 分类号: | A47F7/00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纪绍梅 |
地址: | 519015广东省珠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展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柜,特别是自选式手机营业厅使用的展示柜。
背景技术
传统手机营业厅多采用封闭式销售模式,使用传统的柜台,由营业员在柜台内为顾客拿递商品。该种方式不利于顾客了解商品和提高售货效率,为此已有部分手机营业厅采取自选式售货模式。但目前自选式手机营业厅所用的展柜通常靠墙设置,面对顾客的一面放置手机,此种展柜虽方便顾客挑选手机,但顾客如需了解手机的性能等依然需要向销售人员咨询,不利于提高售货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需求助销售人员,顾客可自行获得有关手机性能等信息的多功能新型展示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展示柜,包括:框体,大致呈矩形,设有顶壁、底壁及位于顶壁及底壁之间支撑壁;手机放置部,设置在支撑壁的一侧;资料放置部,设在与手机放置部相反的支撑壁的另一侧。
具有上述结构的展示柜,设有专门放置手机资料的的资料放置部,顾客如需了解手机的性能等相关信息,可自行取资料查阅,无需咨询销售人员,不但方便顾客,且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较好的方案是资料放置部上部设有L型架板,架板上设有资料盒,可将不同资料分类摆放,不但整齐,且方便顾客按需取阅。
另一较好方案是手机放置部的上部设有手机托盘,所述手机托盘的表面设有安装卡槽,手机安装在卡槽内,以防掉落。
再好的方案是资料放置部及手机放置部的下部均设有广告灯箱,即避免了手机或资料放在展示柜的下部不方便拿取,又可方便商家进行广告宣传,可谓一举两得。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展示柜从一个角度观察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4是图3的A-A剖视图;
图5是图3的B-B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展示柜使用状态示意图。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展示柜予以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说明问题清楚起见,以下实施例各图中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手机和宣传资料用双点划线表示,各图中相同的标号均表示相同的结构。
结合参考图1至图3,展示柜100包括框体1、手机放置部2及资料放置部3,其中手机放置部2可展示手机,资料放置部3可放置相应手机的有关资料,因此顾客在挑选手机时可根据需要自拿取资料了解相关手机的信息,不需要找销售人员,即方便了顾客挑选购买,又减轻了工作人员工作量。
结合参考图4和图5,框体1大致呈矩形,设有顶壁11、底壁12、位于顶壁11及底壁12之间的支撑壁13及两侧壁14。
手机放置部2为固定在支撑壁13一侧的另一矩形框体,设有顶壁21、底壁22、两侧壁23、中部隔板24、手机托盘25、手机托盘安装面板26、裙板27及广告灯箱一28。中部隔板24将手机放置部2分为上下两部分。手机托盘安装面板26位于中部隔板24的上方,固定在框体1的支撑壁13上。手机托盘25安装在手机托盘安装面板26上,其表面设有安装卡槽251(参见图2),当手机安装在卡槽251上时,可防止手机掉落。顶壁21垂直于手机托盘安装面板26安装在手机放置部2的最上面,其外侧安装有裙板27。中部隔板24的下方设有广告灯箱一28,其内侧设有灯具安装板281,外侧设有双层透明板282,双层透明板282的层与层之间可夹持广告宣传页。
资料放置部3设在与手机放置部2相反的支撑壁13的另一侧,设有顶板31、面板32、L型架板33及广告灯箱二34。顶板31平行于框体1的顶壁11,且通过一竖板35与顶壁11相连。面板32设在资料放置部3的上半部分,平行于支撑壁13设置,且与顶板31相连。在面板32上安装有多层L型架板33,L型架板33上设有多个资料盒36。广告灯箱二34设在资料放置部3的下半部分,其外侧设有双层透明板341,双层透明板341的层与层之间可夹持广告宣传页。
在展示柜100的下半部分两侧均设有广告灯箱,即避免了在下半部分展示手机和放置资料不方便拿取,又可利用广告灯箱的灯光及广告效果增加展示柜100的美感,方便商家进行广告宣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57942.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