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灯饰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5958.6 | 申请日: | 2007-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386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李训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展照明(东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1/108 | 分类号: | F21V21/108;F21V27/0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23000广东省东莞市寮***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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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灯饰 | ||
技术领域:
本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居用品领域,特指一种新型灯饰。
背景技术:
作为我们日常生活常见用品的灯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特殊的作用,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台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在我们常见的台灯或落地灯大都是只有一个灯泡,这种台灯或落地灯的照亮范围受到较大的局限,而且样式单一,且除了照明的作用外并不具备人们所需求的观赏性和装饰功能。现在也有相关的厂家在尝试着开发多灯头的台灯或落地灯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却存在着结构复杂、性能不稳定且不美观等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以上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美观实用的新型灯饰。
为达到以上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灯饰,其特征在于:其主要包括有底座、灯架、灯泡,其中所述的底座的上部一体成型有一空腔柱体,灯架的下端通过穿设在所述的空腔柱体与底座连接,灯架的上端连接着灯泡。
其中所述的灯架为至少一个。
所述的灯泡配置有灯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它主要包括有底座、灯架、灯泡,其中所述的底座的上部一体成型有一空腔柱体,灯架的下端通过穿设在所述的空腔柱体与底座连接,灯架的上端连接着灯泡,其中灯架为至少一个,在灯泡配置有灯罩,这么一种灯饰亮光辐射范围广、结构简单、性能稳定且具有较好的观赏性既可以做台灯用也可以作为落地灯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2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新型灯饰,其主要包括有底座1、灯架2、灯泡3,其中所述的底座1的上部一体成型有一空腔柱体11,灯架2的下端通过传设在所述的空腔柱体11与底座1连接,空腔柱体11可以使灯架2的安装更加稳固更加美观,而空腔柱体4的长短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的需求确定;所述的灯架2为至少一个,每个灯架2的上端均连接着灯泡3,灯泡3均配置有灯罩4且灯泡3的可设置成朝着不同的朝向,这样就可以使得台灯的亮度可以照向不同的方位。本灯饰具有亮光辐射范围广、结构简单、性能稳定等特点而且还具有较好的观赏性,同时它既可以做台灯用也可以用作落地灯在用。
当然,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例而已,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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