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智能灯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4450.4 | 申请日: | 2007-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945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雄;谢小庄;梁盛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志雄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0;H05B37/04;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媖 |
地址: | 528422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尤其是指可用于室内、外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的智能灯。
背景技术
目前,普通照明灯不具备应急照明能力,而传统的应急灯都是独立的自带工作模式开关,无市电转内部供电的单一检市电检测模式,并非用户原开关能控制的非普通照明装置,通过直检测市电有无,在待机状态下灯是不亮的,不适合用作普通照明。因此,为保证室内、外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就需要分别安装正常照明灯具和应急照明灯具,这造成电路复杂,安装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装、使用方便,可作为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使用的智能灯。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智能灯,包括灯体,灯体后部设有与灯座连接的连接头,其中:所述的灯体内分别安装有开关电源板、控制电路板、可充电电池和LED灯线路板,连接头分别与开关电源板和控制电路板的输入端电路连接,开关电源板的输出端与控制电路板电路连接,控制电路板分别与可充电电池和LED灯线路板电路连接,在LED灯线路板上安装有一个以上的LED灯。
上述的一种智能灯中所述的灯体是由塑料外壳和透光灯盖组成,塑料外壳和透光灯盖之间固定连接。
上述的一种智能灯中所述的可充电电池设置在灯体的内中部,开关电源板、控制板分别设置在可充电电池两边,LED灯线路板设置在可充电电池下方。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可以在用户原线路的灯座上直接安装,利用原线路开关直接地开启或关闭灯光,开启或关闭正常照明;并在无市电时自动转应急或通过用户原开关就能方便地开启或关闭应急照明。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中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灯体1、塑料外壳1a、透光灯盖1b、连接头2、开关电源板3、控制电路板4、可充电电池5、LED灯线路板6、LED灯7、灯座8、照明开关9。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智能灯,包括灯体1,灯体1后部设有与灯座连接的螺纹连接头2,灯体1内分别安装有开关电源板3、控制电路板4、可充电电池5和LED灯线路板6,连接头2分别与开关电源板3和控制电路板4的输入端电路连接,开关电源板3的输出端与控制电路板4电路连接,控制电路板4分别与可充电电池5和LED灯线路板6电路连接,在LED灯线路板6上安装有多个LED灯7;本实施例中的灯体1是由塑料外壳1a和透光灯盖1b组成,塑料外壳1a和透光灯盖1b之间固定连接;本实施例中的可充电电池5设置在灯体1的内中部,开关电源板3、控制电路板4分别设置在可充电电池5两边,LED灯线路板6设置在可充电电池5下方。
参阅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部分是由开关电源板3、控制电路板4、可充电电池5、LED灯电路板6组成,控制电路板4又包括单片机(em78p458)、二极管、三极管、电阻、电容、检测部分等组成;智能灯内部由单片机控制交直流照明转换和充电控制。检测部分由比较器、串联电阻、保护二极管、虑波电容等组成,串联电阻一端与比较器反相连接并与电池正极相通,作基准电压,中间与比较器正相连接,并与同向串接的二极管中间相连,二极管起保护作用;比较器正相接虑波电容,起抗干扰作用,串联电阻另一端与输入线路相连。其工作原理是:(1)当市电正常时比较器正相的电压大于或等于反相基准电压时,比较器输出高电平,单片机控制为交流供电;(2)当无市电时由于线路上有其他电器存在所以内阻较低(小于兆欧),比较器正相电压低于反相的基准电压,比较器输出低电平,单片机控制为直流供电灯亮;(3)当用户关灯时线路为高阻,比较器结果与(1)相同电池不能供电,所以灯不亮。
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时,参阅图4所示,智能灯可通过连接头2直接连接在普通照明线路的220V交流输入线路的灯座8上,通过原照明开关9就可以控制智能灯开关,达到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的目的,无需改动用户线路,安装、使用非常方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志雄,未经陈志雄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5445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万花筒
- 下一篇:电力线缆传输音视频的一体化结构的摄像机